好歹也是柯文哲給高虹安機會才能當市長
怎麼連幫柯文哲坦個700萬都不願意
高就說拿去選舉,頂多違反政治獻金法罰個錢
只要民眾黨有選舉的每個認領一部分,把柯文哲收錢的全部金額攤一攤
背信侵占的部分變成政治獻金法的問題,京華城案最多以圖利論,沒有貪污
柯文哲的刑期可以減少很多,結果都沒有人要幫柯文哲坦,要讓柯文哲關到死
民眾黨是不是都是一堆沒血沒淚沒良心的白眼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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