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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blade (cblade)》之銘言: : 2.轉錄來源︰ : 王鴻薇FB : 3.轉錄內容︰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何時罷免賴清德 : 綠側翼還在裝睡 : 去年民進黨大罷免時期,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等修正草案,加嚴光電 : 板環評及設置標準,沒想到這些所謂「環保團體」居然出來抗議。出來痛批害怕光電發展 : 全面停滯、還說是矯枉過正,一時之間竟讓人分不出是側翼還是環團。尤其這些團體被我 : 揭露,出席罷團記者會根本就是側翼,還高喊NGO支持大罷免。 : 這讓他們見笑轉生氣,也讓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正式宣佈「罷免王鴻薇!是因為王鴻薇擁核 : 。」我當時就直接回應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我的政見就是核二核三重啟」,我也指明「 : 未來民進黨政府只要同意重啟核電,相信他們一定會罷免賴清德。」 : 沒想到,短短一年不到,賴清德宣布核二核三重啟。沒想到這個難題這麼快就給到這些側 : 翼。果不其然,這些側翼「環保」團體吭都不吭一聲,對在野黨擁核要就罷免,對賴清德 : 擁核通通裝瞎裝死,原來對他們來說,比起環境保護,還是民進黨比較香。 : 「出來罷免賴清德!現在!」我在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留言到現在已經18小時,他們到現在 : 都不回應,只好公告周知。 是說早前被指誹謗潘孟安一案,第三審判決書(一個月前早有消息,但隔了很久才看到文 書)今天稍早前才公佈 最高法院一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七二號民事判決中,提出的疑點略以:(主文:原判決 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法律原則: 按涉及侵害他人名譽之言論,可包括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關於事實陳述,表意人雖無法 證明其言論為真實,惟如其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 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即非不法。至表意人是否符合合理查證之要求,應充 分考量憲法保障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並依個案情節為適當之利益衡量(司法院大法 官釋字第五零九號解釋、憲法法庭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主文參照)。意見表達,則 係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無真實與否可言,行為人對於 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者,不具違法性,非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而事實陳述 與意見表達之判斷,主要在於言論是否具有可證明性及受領言論人之理解。事實為一定具 體之過程或事態,是否屬實,得以證明,其表述內容越細節、明確、可認知者,越得認定 具可證明性,可認係事實陳述。反之,意見表達則難以驗證。又任何言論均係對他人為之 ,特定表述為事實陳述抑或意見表達,應同時依受領該言論者之理解,以為判斷。就他人 之提問,表述自己之推測或推論者,通常應認屬意見之表達。 問題點:(經人工智慧整理) 一、關於言論性質未區分之疑點  ・原審未區分系爭言論屬「事實陳述」或「意見表達」。  ・依法應分別判斷:   ・事實陳述:是否經合理查證、主觀上是否可合理確信為真。   ・意見表達:是否針對可受公評事項、且屬善意評論。  ・原審未進行此一涵攝與利益衡量,即逕認全部言論侵害名譽權,有判斷疏漏。 二、對編號二言論(租約問題)之評價不足  ・原審:   ・未認定該部分言論性質(事實或意見)   ・未進行涵攝分析  ・即直接認定為不實言論侵害名譽權,有「論證不完整」之疑點。 三、對編號一言論(金屋藏潘)查證基礎評價不足  ・已有事實基礎:上訴人發言前已有查證:   ・被上訴人長期居住於系爭房屋   ・房屋所有權人及相關公司背景  ・疑點在於:   ・編號一言論第(一)部分(「也就是,今天賴清德的左右手潘孟安,怎麼會跟一個建    商集團關係如此良好,而且接受他的房屋讓他可以長期的住在這個豪宅裡面……」    )是否真為「與事實全然不符」?   ・原審未檢視查證程度,即否定其真實性基礎。 四、事實陳述與評論混合之判斷未釐清  ・編號一言論結構:   ・第(一)部分:基於查證結果之事實陳述(居住情形)   ・第(二)至(七)部分:延伸之質疑與評論  ・疑點:   ・後段內容是否應屬「意見表達」而非事實陳述?   ・原審未加區分即一體認定侵權,有不當。 五、「供養」、「瓜田李下」等語之性質認定一般閱聽人理解方式之疑點  ・「供養」:為記者提問,上訴人被動回應  ・「瓜田李下」:屬評價性用語  ・疑點:   ・是否屬價值判斷/評論,而非具體事實指控?   ・是否可理解為「瓜田李下」之評價性意見,而非斷言違法行為?   ・原審未加分析即認定不實言論,有欠妥當。 所以這段原則在民進黨眼中看來,一點都不好受了吧? 但這也掩蓋不了「造謠」的事實,只是因為法律保護的關係,所以還需要更一審重新確認 是否應駁回第一審之訴... 而話說回來這個「罷免賴清德」 早前講要「彈劾賴清德」,雖說理論上(不能排除臨時變更議程的可能性)應是在五月投 票的,但這時有進展嗎? 不是說要傳喚關係人士到立法院?總不能說「賴清德沒時間」,所以不能推進吧? 在為「彈劾」努力了過後,才來對「罷免」指指點點吧!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6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4316814.A.F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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