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領銜提案修正兩岸條例,她於3日上午表示,在2日上午完成修法連署,
希望透過法律明定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對等的國與國關係。
林宜瑾指出,將提案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更名為「台灣與中
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也將刪除條例內容「國家統一前」用字,以及透過「地區
」相稱兩國領土,使法條更進一步地符合基本事實。
其實民進黨當初不要立可帶塗掉
把兩岸條例修成兩國條例廢除陸委會
就可以理直氣壯說李貞秀是外國人了吧
怎麼當初不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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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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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的雙重國籍定義是兼具外國籍 不是有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3/11/2026 23:42:28
錯了 依據大法官意見書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並非外國籍 不違反國籍法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3/12/2026 00:00:41
其他都對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對
那裡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你可以說在那之前他是大陸地區人民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3/12/2026 01:30:14
法律上依然不是外國籍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3/12/2026 12:21:45
推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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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不用啊,李貞秀有中華民國前一個國籍的
114.136.237.184 03/1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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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放棄證明就可以了
114.136.237.184 03/11 23:07
噓
NARUTO
所以憲法呢?
114.32.212.182 03/11 23:18
→
rogudan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不是“外國人”,但如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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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果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人領有美國籍,日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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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本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再入籍中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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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華民國國籍,那就是雙重國籍,要擔任中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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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華民國公職就必須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之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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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前的任何國藉
114.136.237.184 03/1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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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對,所以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人,如果在
114.136.237.184 03/1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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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入籍中華民國國籍之前,已經擁有任何國
114.136.237.184 03/1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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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籍,都必須放棄,才能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114.136.237.184 03/1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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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沒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並非“外國籍”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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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但是如果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人在取得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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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中華民國國籍之前,卻已經領有美國籍,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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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或日本籍,還是韓國藉,或者中華人民共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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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和國國籍等,那就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上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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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面的外國人
114.136.237.184 03/12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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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她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之上,領有中華人
114.136.237.184 03/1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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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民共和國國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這
114.136.237.184 03/1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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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一點來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公開證
114.136.237.184 03/1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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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
實了。
114.136.237.184 03/12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