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翟神的臉書說210跟211互斥 檢察官程度很差
查一下新聞
黃國昌轉述,他在偵查庭內問檢察官,對方到底控告他《刑法》哪一條?檢察官回答「偽
造文書」,他又問是第210條到第216條的哪一條?檢察官則說是第210條和第211條。
黃國昌直言,他的答辯非常簡單,第210條是偽造「公文書」、第211條是偽造「私文書」
(編按:應為口誤,第210條應為偽造「私文書」,第211條則是偽造「公文書」),兩者
概念在法律上互斥,不可能同時違反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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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
太不合理了吧
我隨便Google一下案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更一字第49號偽造文書
被告就上揭事實摘要欄一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220條第2項、第212條之
行使偽造之私文書及同法準特種文書及特種文書等罪,第216條、第211條之行使偽造公文
書罪及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論以行使偽造公文書
罪;
一次犯一堆
哪有互斥的...
翟神不是法律專業 不查就算了
國昌老師不是法學專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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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3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2529067.A.499.html
不是啊 這應該是他法學專長啊 怎麼會連這個都錯
那就不是互斥(if else)啊 而是Max
※ 編輯: myIDis7 (101.9.235.180 臺灣), 03/03/2026 17:23:34
很有可能 身分證 211 存摺 210
而被起訴不知道這個行為偽造了幾件文書
※ 編輯: myIDis7 (101.9.235.180 臺灣), 03/03/2026 17:48:28
推文 (21)
推
whyyeswhynot
https://i.imgur.com/L4TRX2f.jpeg
114.42.216.7 03/03 17:12
推
Cosmoswalker
找個高中生查ai都比他厲害
42.77.101.9 03/0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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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enzollern
翟本喬找到內湖AIT了沒?
111.250.232.222 03/03 17:17
推
aragorn747
隨便丟去給ai都說可以 只是一行文不
136.23.50.111 03/0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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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gorn747
兩罰 判決會依最重執行
136.23.50.111 03/0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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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gorn747
行為
136.23.50.111 03/03 17:18
推
WeGoYuSheng
他不是程度差,他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
111.80.65.160 03/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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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YuSheng
益跟政治鬥爭的慾望,故意灌輸一堆錯
111.80.65.160 03/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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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YuSheng
誤的觀念,寧可毀掉整個社會都在所不
111.80.65.160 03/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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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YuSheng
惜,這種貨色最無恥、最下賤、最該死
111.80.65.160 03/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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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en
小草信就好,對錯不重要的
49.217.241.176 03/0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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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有沒有可能是來源單一的時候互斥 但存在一
36.226.242.36 03/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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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次多犯 犯人可以同時偽造兩種 但只有一種
36.226.242.36 03/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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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的話互斥?這條我不是很懂 討論一下而已
36.226.242.36 03/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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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http://i.imgur.com/AhAHvZR.jpg
36.226.242.36 03/0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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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這個case他偽造了不少東西 可能剛好都包含
36.226.242.36 03/0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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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1102
?
36.226.242.36 03/0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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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y69
同一個文書,在法律上同時成立公文書跟私
101.10.104.191 03/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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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y69
文書的案例,有法律達人能分享嗎?
101.10.104.191 03/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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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y69
對了,身分證應該是刑212
101.10.104.191 03/03 17:51
推
ack0217
就故意騙騙艸啊 他不可能不知道啦
59.115.144.41 03/0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