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中國國民黨KMT FB
: 新聞自由是民主的基石,但不應成為製造假新聞的護身符。我們沉重的提醒《自由時報》
: 「媒體所追求的自由,理應是受人尊敬的『Liberty』(自由權利),而非漫無章法、毫
: 無底線的『Freestyle』(隨興發揮)!」
: 我們已正式委任律師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該報社及撰稿記者提起民事訴訟,並提出三項
: 嚴正訴求:
: 1. 求償新台幣 200 萬元,以此警惕媒體應負之查證責任。
: 2. 立即移除相關不實新聞,停止錯誤資訊繼續擴散。
: 3. 刊登澄清啟事一個月,還原事實全貌,給社會一個交代。
: 媒體應恪守新聞倫理,不該淪為特定勢力的影武者或是假新聞的幫兇。
: 國民黨堅持守護台灣民主。我們尊重新聞自由;但當真相被踐踏時,我們有責任挺身而出
: 。這場訴訟,不會只是為了捍衛我們的清白,更是為了守護台灣社會應有的正直與公理!
: 國民黨硬起來了
: 對於惡意抹黑帶風向
: 真的不用客氣
: 希望對於關稅
: 國民黨也能踩穩自己的腳步
: 直接擋掉 不要讓他們有更多空間發揮
然後讓中共的認知作戰加深,這理解沒錯吧?
但看來在訴狀中,他們大概不會敢陳報他們與中共「相親」的事實吧?且看士林地院此後
會怎樣打臉唄!
而且觀察訴求部分,其中聲明第四項:
「……以十四號字體、半版篇幅刊登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全國版第壹版連續一
個月;……」
這顯然違背比例原則了吧?!
館長早前因為與吳宗憲(藝人)有嫌隙,結果被對方喊告,目前經更二審駁回館長上訴、
並更正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內容後,還在上訴第三審中
早前其中一個第三審曾有見解,有關「適當處分」不得用來「懲罰加害人」(即憲法法庭
判決的說法)
所以看來會有很多被法院駁回的部分,建議國民黨先做好心理準備了吧!
不過不管怎樣講,有實際行動是好事
之後就看《自由時報》如何答覆這個訴訟、在法院上如何有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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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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