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ini (那抹湛藍)》之銘言:
: 2026/02/12 10:18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涉夥同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邀里長
: 、親友赴中國接受招待,被控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姚韋華甚至還和受邀親友、里長
: 稱「這頓習近平請客」,一審判兩人無罪,檢方提上訴;高等法院今依反滲透法改判姚韋
: 華2年6月、簡安仕4年8月,各褫奪公權2年。
: 都講出這頓是「習近平請客」,一審還能判無罪,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 台灣法院內部有多少被滲透,應該要徹查。
: 今年地方選舉,肯定會有更多這種來自中國的、全方位的「招待」
說判決書嘛,今天已經公開了
按照台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國上訴字第五號刑事判決,其中還有「行程表」截圖,不曉
得諸位看了之後,會否垂涎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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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就上訴理由之論斷,說法是:
原判決遽以本案旅行團成員主觀上以為團費足以包含全部食宿費用、未認知本案行程涉有
中國官方色彩及資金補助、台辦人員並未明確指示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為由,為被告二
人無罪之諭知,全然忽略本案行程係由南京市台辦擬定規劃、安排預算並提供在陸全部食
宿、交通、旅遊費用,招攬我國基層公務員前往,藉以影響其等投票意向及指示為投票權
之一定行使之目的昭然,而被告二人明知此節,仍受其指示、委託、資助招攬本案旅行團
成員參與本案行程,且團員呂○民等十四人亦均自白涉犯投票收賄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等情
,認事用法難謂妥適。檢察官上訴主張被告二人構成犯罪,為有理由,應由本院予以撤銷
改判。
因此看得出來,問題是在「金流」與「不正利益」的差別
而第一審認為既然沒有實際賄賂,沒辦法沒收之下就不能論罪,但第二審卻不同了,因為
按照下列人士的供述,根本不能排除被滲透啊!
證人杜○來:
本案行程因為姚○華有補貼我及我太太杜林○○各五千元,所以我們只各繳了一萬一千五
百元往返的機票費用,沒有另外支付其他費用,因為團費比較便宜,所以我和我太太才會
一同參加,去到當地才知道有大陸方面落地招待;每天的行程及餐敘都有二位以上的台辦
人員出席陪同,因為我是里長,都被安排坐在主桌,席間中方官員有說「大陸是臺灣的祖
國」、「兩岸一家親」、「大陸和台灣要團結」、「希望可以支持讓兩岸維持和平穩定的
政黨及候選人」、「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語,意思就是希望我們多支持國民
黨及其候選人,從這些選舉語言聽起來,台辦人員有想要藉此拉攏我們團員支持特定政黨
或影響投票意願。
證人杜林○○:
本案行程中都有台辦官員來接待及陪同用餐,參訪過程中還有某人員要我們一起拉寫有「
金台一家親」的布條拍照;某日晚上餐敘時,同桌的台辦人員有說「兩岸一家親」、「台
灣和大陸祖先都是相同的,應該要和平相處」、「大陸人民也很想去臺灣旅遊,只是執政
的民進黨不開放」,意思是鼓勵支持國民黨,餐後還有送我們每個團員一人一個瓷杯;我
出發前知道團費之所以這麼低,應該是台辦有出錢補助一些,也知道這種低價旅遊團是為
了拉攏我們認同兩岸共融、兩岸一家親的理念,進而鼓勵我們支持大陸偏好的政黨。
證人張○誠:
本案行程我只有繳一筆一萬六千五百元,沒有另外繳其他費用;每天的行程大概都是去二
個不同景點,午餐及晚餐期間都各有二個中方的官員陪同,大多是不同地區的台辦處長或
主任,席間台辦官員會詢問我們國內政治情況,並宣揚「兩岸一家親」、「兩岸不要發生
戰爭,要多互動」等話語,大陸官員當時最關注國民黨跟民眾黨會不會合作,並且有暗示
希望藍白合作,讓在野黨勝選;席間每個本案旅行團成員的座位上都有表彰為里長、里幹
事等職稱的表格,但我找去的林○然、蔡○松都沒有里內職務,是姚○華自己編造職稱。
證人即張○誠之妻彭○芳:
本案行程中會有二、三位台辦官員和我們一起用晚餐,每桌至少都會安排一位,每天來吃
飯的官員都不同人,第一天晚上還因為要等官員到場造成延後用餐,有團員就因此不高興
,席間台辦人員會宣揚「兩岸一家親」的理念。
證人石○利:
本案行程因為姚○華有補貼我五千元,所以我只繳了一萬一千五百元;每天行程都有台辦
人員陪同,職稱大概是處長、主任、副主任的位階,到某個地點就會有該地的負責人來接
待我們,除了陪我們參觀景點外也一起用餐,用餐時每桌都有台辦人員一同就座,並會於
席間強調「兩岸一家親」、「兩岸要和平不要獨立」、「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
、「支持台獨可能會讓兩岸陷入麻煩導致戰爭」等話語,可以感覺到中方不喜歡民進黨、
比較偏支持國民黨,意思就是誰不獨立就支持誰。
證人石○利之兄石○勝:
我參加本案行程期間,每天晚餐都有台辦人員陪同,「江蘇省金湖縣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台辦主任」陳○林還有在席間加我微信。
證人石○利之姐陳石○○:
最後一天餐敘時,一位大陸官方人士有起來講話,內容約為「兩岸一家親」、「有空再來
大陸玩」。
證人呂○民:
本案行程因為姚○華有補貼我五千元,所以我只繳了一萬一千五百元,此外沒有另外支付
其他費用,去到當地有說落地後的費用都是台辦招待的;我們抵達南京後就有台辦的官員
來接待,每個行程及每晚餐敘時都有官方人員到場陪同,有淮安市台辦協會長、蘇州高新
區台辦人員、各個協會長、處長、主任、副主任等,每天並會與我們一起吃飯,席間中方
官員致詞內容有「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同胞」、「血濃於水」等話語,某次餐敘我
坐主桌,中方官員也有針對台灣選舉情勢作分析,提及藍白合及侯友宜、柯文哲該如何合
作,並有現場表達對台灣選舉的看法及支持意向。
證人蔡○典:
我與姚○華是親家關係,本案行程是姚○華邀約我去的,行程中都是搭乘中國台辦安排的
車子,每個景點都有中方官員陪同,用餐時每一桌也都有一位台辦人員,席間會講一些「
我們都是一家人」、「兩岸要和平相處不要戰爭」等話語,基本上就是要我們接受中國、
傾向統一、支持傾向統一的政黨;以往我去大陸旅遊五天的行程大約是二萬多元,也沒有
這麼多台辦官員陪同,所以本案行程的團費確實有比較便宜,給我感覺就是官方團要來統
戰、拉選舉支持的,我有跟我太太張秀裡討論說早知道這樣最好就不要來。
證人張秀裡:
吃飯時中方的官員有在台上講「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一家人」、「要和平相處不要
打仗」等話語,我也有跟蔡○典討論為什麼會有台辦的人到場接待,並有說早知道發生這
樣的事最好不要來,我也覺得本案行程可能跟統戰有關,不然怎麼會有人招待。
證人高王○○:
本案行程是姚○華透過青山里的清潔義工吳○烟找我參加的,我只有繳一萬六千餘元,到
大陸之後都不用再付錢,我有發現這團價格很便宜,原本以為是購物團,到後來才發現這
團是跟選舉有關,行程間有大陸人士一起用餐、參訪,也有聽到中方官員在跟團員討論「
兩岸一家親」之類跟選舉有關的言論。
證人吳○烟:
本案行程我只有實際出了一萬六千八百元,到了當地就沒有付其他的食宿、交通費用,算
是很便宜。
證人許○燕:
本案行程是我先生黃○樹找我參加,並說如果有人問起時,他要自稱是某社區主委,並要
我自稱是某社區副主委;行程間用餐時有些大陸官員有來敬酒,會講一些「兩岸一家親」
、「我們是一家人」、「要和平相處不要打仗」等言論,行程間也有要我們全部團員拿著
寫「兩岸一家親」的布條拍照。
證人黃○樹:
我是○○區的掃地志工,但本案出發前團員名單上要我自稱是某社區主委,因為要有頭銜
才能參加本案行程,去了之後有感受到被大陸招待的氛圍,期間吃飯時會有一些科長、主
任等中方官員陪同,有說「兩岸一家親」、「不要打仗」。
證人蔡○松:
本案行程是張○誠找我參加,並且要我掛巡守隊隊長的職稱;旅遊期間都是南京市各區的
台辦官員接待,第一天晚上就有南京市六和區的張姓主任來一起吃飯,後續每天的行程都
有當地區域的不同台辦人員陪同參訪用餐,層級最高有到處長,高階的官員會和里長一起
坐同一桌,偶爾會派低階官員來我們這一桌;餐敘席間時我有聽到台辦人員講些「兩岸一
家親」、「希望兩岸未來和平、不要戰爭」等言語,我認知上這樣的言論就是要大家投票
支持國民黨候選人,我也有聽姚○華說中方有補助相關的支出。
證人林○然:
我之前是○○區公所的里幹事,本案行程是張○誠找我參加,之前我參加過的大陸旅遊團
便宜的大概也要二萬元出頭,所以這次的團費有便宜一點,行程中有六和區、漂水區、南
京市的台辦人員到場。
證人即被告姚○華之妻馬○華:
本案是大陸台辦委託簡○仕邀請的,簡○仕因為台辦曾協助小孩就學問題,所以要還台辦
人情,答應邀請臺灣里長組團旅遊,就找了姚○華幫忙找團員,旅費只需負擔一萬六千餘
元機票錢,其餘皆是落地招待,沒有額外支付住宿餐費及參訪門票等費用;每天參訪都有
一名市台辦或區台辦的人員陪同,職稱都不太一樣,有處長、主任等頭銜,用餐時會有區
台辦、市台辦、省台辦人員及當地台商總會理事長等人同桌用餐,每天同桌的人不固定,
用餐期間有聊到「希望兩岸不要戰爭」、「可以和平相處」。
證人即被告簡○仕之母親王○卿:
本案是簡○仕跟我說要辦南京旅遊行程,團費一萬六千五百元,我認為這個價格很便宜,
所以請姚○華邀集里長及里民參加;本案行程事前我就知道會有台辦人員接待,行程中台
辦人員也都有和我們一起用餐,並且分開坐不同桌,讓每一桌都有台辦人員陪同。
被告姚○華:
簡○仕於一一二年九月間用LINE聯繫我,說因為她長期在南京受當地人照顧,要感謝當地
幫她忙的人,所以要安排一個文化交流的參訪團,要我幫忙找人,因為有大陸台辦的資助
,團員只要負擔機票費用,其餘住宿、餐費、門票、車資由對方招待,簡○仕並且跟我說
台辦有業績壓力,希望以具有里長身分及重要地方仕紳參加為主,拜託我務必多找里長,
也要我給其他非里長的團員頭銜,我就幫里民加了很多主委、巡守隊隊長、宮廟副主委等
職稱,後來因為要參加的里長人數太少,簡○仕無法向台辦人員交代,我還自行補貼杜○
來、杜林○○、石○利、呂○民各五千元,我也有向團員告知本案行程是由中國台辦負責
招待,並請團員要注意自己的職稱,有些團員年紀比較大聽不懂什麼是台辦,我還開玩笑
說「這一團是習近平請客的」;本案行程期間,每天都至少有一位台辦人員陪同,我們也
都搭當地台辦的公務車移動,午餐固定有一位台辦人員陪同用餐,晚上餐敘時會有更多中
方官員出席跟我們交流、喝酒,並且會臺灣人、大陸人穿插著坐,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徐○
祥在餐敘期間有表示「希望支持侯友宜」,也有跟其他里長說要支持「藍白合」,並且有
公開講「兩岸一家親」,現場還有要求我再招攬基層里長及里民赴陸旅遊,最後一次用餐
時還有懸掛寫有「兩岸一家親」標語的紅布條。
所以就算姚韋華、簡安仕在否犯罪認辯詞中,聲稱:
「伊等固有邀約新北市○○區之里長、里民及親友參加本案行程,一同前往南京、淮安等
地旅遊,然各團員均有繳交合乎市價之團費,並無不正利益;旅遊期間中方官員亦未對
團員約定投票權應如何行使,各團員之投票意向未被影響」
但第二審法院卻完全不信
因此看得出來,國台辦在年節後,準備再崩潰道「司法迫害」等等了,到時就真的讓外界
笑掉牙!
且得順帶一提,同日高院還作出裁定:「簡安仕自民國一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起限制出境、
出海捌月。」
所以根本不可能潛逃了... (除非走不合法的途徑,如坐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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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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