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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請務必有政黑點*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針對內政部(劉世芳部長)目前採用的「參選依兩岸條例,就職依國籍法」 這種切割解釋, 法理上的漏洞在於:若《兩岸條例》作為特別法已規定設籍 10 年可「登記為候選人」, 其真意即包含了「取得任職資格」, 否則法律規定可以參選卻不准就職,將使法律條文淪為具文(無用之物)。 以下為您草擬兩份法律文件的大綱,您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進行細節填充。 1. 監察院陳情書(針對行政違失、踐踏法治原則)監察院的職能是監督公務員是否「違 法失職」。 這份陳情書的核心在於:部長惡意解釋法律,損害憲法保障之參政權。 【監察院陳情書大綱】 陳訴對象: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內政部。 陳訴事項: 內政部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參政權事宜,惡意排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優 先適用,涉嫌行政違法並戕害憲法保障人民之參政權與法安定性。 事實理由:違反「特別法優先」原則: 按《兩岸條例》第 1 條規定該法為兩岸往來之特 別法。第 21 條已明確規定設籍滿 10 年即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內政部捨此不用,強行 套用《國籍法》,屬行政違法。 行政處分違反比例原則: 要求當事人提出對岸政府不予核發之證明(退籍證),乃是「 期待不可能」,實質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行使合法取得之公職權利。 嚴重行政雙標: 內政部過去數十年皆認可註銷戶籍即符合法律,現突襲變更解釋,且僅 針對特定政黨立委,涉嫌濫用職權進行政治干預。 訴求: 請求監察院對內政部長發動調查,並針對此等「惡意解釋法律」之行政違失提出 糾正或彈劾。 2. 刑事告發狀(針對瀆職、圖利罪) 刑事告發需向 台北地檢署 提出。 核心在於:部長明知違法,卻為了政治利益(阻擋在野黨席次)而為之。 【刑事告發狀大綱】告發人: [您的姓名] 被告: 劉世芳(內政部部長) 犯罪事實與法條:涉嫌觸犯《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 被告身為內政部長,主管公 職人員任用審查。其「明知」《兩岸條例》為特別法,卻違背法律,直接圖利執政黨之政 治席次利益,損害當事人及在野政黨之合法權益。 涉嫌觸犯《刑法》第 134 條(不純正瀆職罪): 利用職權機會,以行政手段強行妨礙他 人行使法定參政權。 證據建議:提供 2026 年 2 月份內政部發布之新聞稿。 劉世芳部長在立法院或媒體受訪時,明確表示不承認《兩岸條例》第 21 條可排除《國籍 法》之發言紀錄。 結語: 被告貴為部會首長,公然破壞法治體系,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為維護國家法治 尊嚴,懇請檢察官依法偵辦。 Gemini 的一點法律小筆記:在法律界有一句名言:「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如果一個行 政機關要求人民提供「在現實中客觀不可能取得」的證明,這在行政法上通常會被視為** 「恣意禁止原則」**的違反。 =================================== gemini 幫忙起草的陳情書與告發狀,想用的可以拿去用。應該蠻多證據可以補充的。 =================================== 第一份:【監察院陳情書】 陳訴對象: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暨相關承辦業務人員。 陳訴事由: 內政部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參政權事宜,無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 特別法地位,惡意擴張解釋並強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涉嫌嚴重違法失職。 事實與理由: 違反「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 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明定該法為規範兩岸事務之特別法。 第21條已針對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滿10年後之參政權設有明確限制。 依法律適用原則,應排除普通法(國籍法)之適用。 內政部強行套用《國籍法》要求提供「放棄國籍證明」,實為行政權僭越立法權。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參政權為憲法第17條保障之基本權利。 限制人民權利應以法律定之。 內政部以「行政解釋」增加法律(兩岸條例) 所無之限制(要求取得對岸政府核准之退籍證明), 已屬違憲之行政行為。 違反「期待可能性原則」與「比例原則」: 兩岸現狀下, 大陸地區人民實務上無法取得對岸政府核發之「退出國籍證明」。 內政部明知此客觀事實,仍以此作為就職門檻,乃課予人民「不可能之給付」, 實質剝奪其法定參政權。 損害法安定性與平等原則: 內政部長年認可「註銷戶籍」即符合法律要件,現突襲變更解釋且具針對性, 顯具政治目的,嚴重破壞人民對法律之信賴。 訴求: 請求 貴院依法啟動調查,對違法失職之部 會首長提出糾正或彈劾,以維憲法尊嚴。 ------------------------------------------------- 第二份:【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您的姓名] 被告: 劉世芳(現任內政部長) 案由: 涉嫌觸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罪及第134條瀆職罪。 犯罪事實: 被告身為公務員,主管內政與選舉行政事務, 明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優先法,卻利用職權機會,故意扭曲法律解釋, 達成不法之政治利益。 論點補強: 主觀犯意: 被告具有專業行政資源與法律幕僚,對兩岸法律架構應有詳盡認知。 其「明知」法律規範卻「故意」棄之不用,具備主觀瀆職犯意。 圖利特定政黨之政治利益: 被告透過違法行政處分, 阻礙在野黨籍法定遞補人員行使職權。 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圖利罪之利益包含非物質之「政治席次」與「國會優勢」。 被告此舉實質圖利執政黨於立法院之政治影響力, 損害國家公職人員任用制度之正確性。 證據建議: (1) 內政部於2026年X月X日發布之相關行政解釋文件。 (2) 被告於立法院詢問時之答詢紀錄。 (3) 陸委會針對「無法取得退籍證明」之公開聲明, 證明被告之要求係具備惡意之政治障礙。 結語: 被告利用公權力踐踏法治,使行政機關淪為政治鬥爭工具, 懇請 貴署偵辦,以彰法治。 ============================================================= 更新版,一同參詳參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5.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800399.A.8DE.html ※ 編輯: cloudydy (61.230.205.103 臺灣), 02/11/2026 17:52:37 ※ 編輯: cloudydy (61.230.205.103 臺灣), 02/11/2026 17:55:09 ※ 編輯: cloudydy (61.230.205.103 臺灣), 02/11/2026 18:09:45

推文 (31)

cxzqwer 現在連狀紙都要找AI代筆 呵呵呵呵呵 59.127.14.73 02/11 17:01
geordie 這個應該會被打回票吧 114.40.134.117 02/11 17:01
geordie 尤其是刑事告發的部分 114.40.134.117 02/11 17:02
Stigmata 自己告啊,要AI寫誰不會 42.79.15.236 02/11 17:02
green0616 小心吃誣告啊 36.226.2.127 02/11 17:03
geordie 這份刑事上的圖利罪的說法爛死了,連證 114.40.134.117 02/11 17:04
geordie 據都不付的 114.40.134.117 02/11 17:04
cloudydy ai 比我有用阿,幹麻不用? 61.230.205.103 02/11 17:05
geordie 還有,你對行政命令誤解很大膩 114.40.134.117 02/11 17:05
Stigmata 所以你就是寫也不行,AI代勞以後也不敢 42.79.15.236 02/11 17:06
Stigmata 告的那種啊,嘻嘻 42.79.15.236 02/11 17:06
cloudydy 我請他起草沒請他幫我蒐證,反正他公開 61.230.205.103 02/11 17:06
cloudydy 發言那麼多,不難找吧? 61.230.205.103 02/11 17:06
cloudydy 你敢喔?我確實不敢。 61.230.205.103 02/11 17:07
geordie 這草稿根本是挖洞給人跳的唄 114.40.134.117 02/11 17:08
cloudydy 他跟我說我送檢察官就會分案查,讓檢察 61.230.205.103 02/11 17:10
cloudydy 官查好了。 61.230.205.103 02/11 17:10
cloudydy 有坑的地方可以修正阿,各位有什麼建議 61.230.205.103 02/11 17:12
cloudydy 可以一起完善這兩份文件。 61.230.205.103 02/11 17:12
geordie 是AI告訴你說把這玩意兒送檢察官就會分 114.40.134.117 02/11 17:13
geordie 案查嗎? 114.40.134.117 02/11 17:13
cloudydy 對阿。 61.230.205.103 02/11 17:14
cloudydy 但他也說這是草稿,細項要自己補充。 61.230.205.103 02/11 17:15
geordie ...算了,你要這樣信AI 我不會也不想阻 114.40.134.117 02/11 17:15
geordie 止你 114.40.134.117 02/11 17:15
cloudydy 那你可以幫我就內容你覺得不妥的點點出 61.230.205.103 02/11 17:17
cloudydy 來嗎,我可以修改。 61.230.205.103 02/11 17:17
f1731025 你以後就是生體電池的命 AI最愛你了 49.159.214.195 02/11 17:18
cloudydy 沒辦法,我的運動量發不了幾個電。 61.230.205.103 02/11 17:21
sd2567 建議請個律師寫 223.137.198.37 02/11 17:22
cloudydy 先看看網友的反應 61.230.205.103 02/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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