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派:
瑩真律師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angela.lai/posts/945320124487698
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規定,涉及 #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 之國家機密,只要解
密期間不超過40年,在期限屆滿前仍受到保護,不用解密,即使超過40年,還是可以延長
。
50年派:
沈伯洋
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posts/10173924253240654
現在大家能看到血案的輪廓,是因為我們透過修法,拿掉了「永久保密」,讓大部分檔案
在 2020 年給了促轉會。
目前的最後一步,就是一部分上限 50 年的緊箍咒(1980-2030),雖然我對此資料有無
用處抱持高度懷疑。
瑩真律師的法律見解應該是 照政治檔案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312
第 5 條 第4項 經檢討後仍列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之國家機密檔案,
原核定機關應報其上級機關同意,至遲應於屆滿四十年解密。
沈的法律見解50年是依據哪條有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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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99.38.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560245.A.D34.html
所以50年還是可以再延 這樣理解對嗎?
※ 編輯: Rekkuuza (122.99.38.158 臺灣), 02/08/2026 22:19:35
推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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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nankimo
https://tinyurl.com/2rhkbt6n
42.70.31.68 02/08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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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我覺得這不倒是其次
111.254.87.128 02/0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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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你以為時間到就會解密嗎
111.254.87.128 02/0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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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沒有,還是可以有但書延長
111.254.87.128 02/0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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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國安局可以再丟出理由阻止解密
111.254.87.128 02/0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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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自《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0條。
111.254.87.128 02/0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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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如國家機密事項涉及其他機關業務者,
111.254.87.128 02/0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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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於解除機密之核定前,應會商該他機關。
111.254.87.128 02/0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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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促轉會還啥,之前有說過考慮到避免撕裂
111.254.87.128 02/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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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社會(?,解密的手續也會很繁雜處處卡
111.254.87.128 02/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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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光是林宅血案公布的資料,裡面一堆
111.254.87.128 02/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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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情治機關的專案機構代號都是人名
111.254.87.128 02/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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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確實很有可能被操作使用
111.254.87.128 02/0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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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情報情報機關的文件,本身要具備
111.254.87.128 02/0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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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一定的識讀能力
111.254.87.128 02/08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