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要有國籍證明吧
那既然中國人在中華民國憲法算是沒國籍
又不用給他中華民國居民的權利
那內政部大可認定
跟大陸人結婚並非合法管道
結婚還是有法律規定
舉例來說 人跟母豬就不能結婚對吧
雖然無法像美國人在90年代初一樣
立法禁止其他雜質跟白人通婚
但我覺得我們應該連立法修法都不需要
內政部要硬起來
打掉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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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95.17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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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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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不行
1.173.180.146 02/07 12:25
推
DustToDust
母豬沒有國籍嗎
61.224.64.220 02/0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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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kGrass
幹嘛一定要結婚
36.229.118.85 02/07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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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sizeit
不結婚就跟母豬做愛 被告強姦母豬怎
203.204.195.174 02/0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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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sizeit
麼辦
203.204.195.174 02/07 12:33
推
GAOTT
推 打掉雜質
118.170.192.146 02/07 12:37
推
oue
戶政事務所 是看戶籍吧?
101.9.200.194 02/07 12:51
推
ferb
聰明,點贊
154.206.102.146 02/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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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b
現在直接行政命令說兩岸婚姻無效
154.206.102.146 02/0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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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post
就像娶烏克蘭女人一樣,程序非常麻煩
1.171.190.189 02/0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