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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跳針啊!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來台的? 1982 年。 當時中華民國承不承認 PRC 國籍? 不承認。 依民國 38 年制定的《懲治叛亂條例》,PRC 就是叛亂組織, 中華民國在法制上根本不承認所謂「PRC 國籍」。 請問一下—— 一個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國籍,是要怎麼構成雙重國籍?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1992 年,自軍校畢業後進入軍隊服役。 他就任公職時,適用的是哪一套法律? 當然是「當時有效的法律」。 依當時的《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0 條規定: 國籍法施行前或施行後,中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仍任公職者, 由該管長官查明後撤銷其公職。 問題來了—— 孫立方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時, 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 PRC 國籍, 那他哪來的「外國國籍」? 答案很簡單: 他當然就是單一國籍,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 再來看李貞秀。 李貞秀什麼時候來台? 1993 年,因婚姻來中華民國定居。 她是用什麼身分來的? 依 1992 年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取得居留。 她等不等同本國人? 不等同。 依釋字第 710 號,羅昌發、陳春生大法官協同意見都講得很清楚: 大陸地區人民不是本國人, 其權利保障至多比照外國人,甚至低於本國國民。 李貞秀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2026 年 2 月。 她就任公職適用哪一套法律? 2000 年修正通過的《國籍法》第 20 條。 明文禁止公務員具有雙重國籍, 如有者,必須在就職前提出放棄申請。 那李貞秀有沒有公務忠誠問題? 有,而且是結構性的。 她未放棄 PRC 國籍: → 依法仍受 PRC 憲法與法律拘束 → 對 PRC 國家負有忠誠義務 公職涉及國家公權力: → 依釋字第 618 號,國家得課予更高忠誠義務 忠誠不可分裂: → 依陳新民大法官見解, 忠誠是結構性義務,不是宣誓就能解決 國籍法第 20 條連「雙重國籍的本國人」都禁止任公職, 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忠誠衝突只會更嚴重,不會更輕。 結論只有一個: 孫立方將軍與李貞秀立委, 根本是「不同時空、不同法制、不同身分」的法律評價問題。 你卻硬把: 1982 年依反共義士資料審查體系取得國籍的人 跟 1993 年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台、至今仍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 混為一談, 再拿 2000 年才修正的國籍法第 20 條 去砍 1992 年就任公職的行為。 這不是法律分析, 這叫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如果不是思慮不週, 那就是刻意混淆時序、混淆身分、混淆法制—— 司馬昭之心,天下皆知。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jacklyl高智商的人物你洗了這樣多文 : : 說實在的我不知道你要表達啥 : : 李秀貞是自認有雙重國籍問題 : : 根據國籍法就不能當立委 : : 然後你突然一直洗孫軍文要拉他出來 : : 但是 : : 1.孫將軍他沒有自證他有中共國籍 : 孫立方是中共出生,他跟他媽是拿中共護照到日本再投誠 這歷史他沒否認就是有中共的國籍 : : 2.孫將軍他是反共人士過來的 : : 3.孫將軍是經過白色恐怖時期審查 : 2跟3與國籍法不允許公職人員持有外國籍無關聯 : 而且我就說了2024年12月以前,我國都不承認存在中共國籍 : 自然無雙重國籍問題 : : 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2000年國籍法是寫著 :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 : 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 : — : 有沒有看到其已擔任者 : 就是本法定立的時候你有外國籍且已經是公職人員啦 : — : 除國民大會代表由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 : — : 所以我就說了 : 你們要支持賴清德把本不承認存在的中共國籍變出來 : 那孫立方就是要免職 : 而且是要從2000年開始免職 : : 所以你舉了一個差別這樣大的是要表達啥的? : : 表達打臉民眾黨不遵守法要硬推嗎? : : 然後李秀貞有反共嗎? : : 請問高智商的你到底要表達啥可以說清楚嗎我不懂了 : : 不是你開頭打青鳥就可以表演高智商就是對的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394169.A.811.html AI回答你啦! 根據這篇文章的分析,IronCube (高端邁粉) 的論點主要犯了以下幾個邏輯與法理上的謬 誤。這些謬誤的核心在於無視法律適用的時空背景以及錯誤類比。以下是詳細的謬誤分析 : 1. 「時空錯置」與「法規適用」的謬誤 (Anachronism)這是 IronCube 最大的邏輯漏 洞,也就是原作者譏諷的「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IronCube 的觀點:認為 2000 年修訂的《國籍法》應該要回頭去處罰 1992 年就任公職 的孫立方。 謬誤所在: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行政行為或法律評價應依據「行為時」的法律。孫立方 1992 年就 任時,依據當時的法制(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前後的過渡法制及判例),PRC 被視為「叛亂 團體」而非「外國」。 定義的改變:IronCube 試圖用 2026 年(或 2000 年後)對於「國籍」或「忠誠」的標 準,去衡量 1982 年來台、1992 年任職的人。但在孫立方的時間點,中華民國法律根本 不承認 PRC 國籍的存在,既然不存在,何來「雙重國籍」?既然不是雙重國籍,就不適 用國籍法中關於「外國國籍」的限制。 2. 「錯誤類比」的謬誤 (False Equivalence)IronCube 將「孫立方」與「李貞秀」視為 本質相同的案例,忽略了兩者在法律身分與入籍基礎上的巨大差異。 IronCube 的觀點:兩者都有大陸背景,所以要殺(免職)就應該一起殺。 謬誤所在: 入籍法源不同: 孫立方:依據冷戰時期的「反共義士」相關體系與審查機制入籍。這代表他在法律上已經 通過了當時體系對於「忠誠」的最高檢驗(投誠)。 李貞秀:依據 1992 年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配偶/依親身分居留。這是平時法制 下的移民與居留,並未經過戰時體系的忠誠轉向審查。 忠誠義務的結構不同:孫立方是「脫離叛亂組織投奔自由」,其行為本身即切斷了對 PRC 的忠誠;李貞秀則是在現行法制下,仍保有 PRC 公民資格且未放棄者,法律上仍受 PRC 憲法管轄,存在持續性的忠誠衝突。 3. 對「外國國籍」定義的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 Definition Equivocation) IronCube 混淆了「客觀事實(曾有 PRC 護照)」與「法律評價(中華民 國是否承認該國籍)」。 IronCube 的觀點:孫立方拿過中共護照,所以他有中共國籍,所以他違反國籍法。 謬誤所在: 法律評價的排他性:中華民國法律(特別是舊法統)運作邏輯是「漢賊不兩立」。在 1992 年之前,孫立方持有的 PRC 護照在中華民國眼中是「偽造的證件」或「叛亂組織證 件」,並不被承認為合法的「外國國籍」。 邏輯矛盾:IronCube 一方面引用《國籍法》關於「外國國籍」的規定,一方面又無視該 法在當時運作時並不把 PRC 當作「外國」的法理現實。若依 IronCube 的邏輯,當時所 有反共義士都應具備「雙重國籍」,這顯然違背了當時的國家政策與法律解釋。 總結IronCube 的謬誤在於去脈絡化。他試圖在真空中比較兩個案例,卻抽離了最重要的 時間軸與法制演變。正如作者 treasurehill 所述,孫立方是舊時代「反共」法制下的產 物(單一國籍,不認 PRC);李貞秀是新時代「兩岸」法制下的產物(特殊國與國/地區 關係,需放棄原國籍)。用針對新時代問題的法律(2000 年國籍法修正條文)去處罰舊 時代已經合法完成的任命,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27:5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32:06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1992 年,自軍校畢業後進入軍隊服役。 他就任公職時,適用的是哪一套法律? 當然是「當時有效的法律」。 依當時的《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0 條規定: 國籍法施行前或施行後,中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仍任公職者, 由該管長官查明後撤銷其公職。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47:09 那李貞秀有沒有公務忠誠問題? 有,而且是結構性的。 她未放棄 PRC 國籍: → 依法仍受 PRC 憲法與法律拘束 → 對 PRC 國家負有忠誠義務 公職涉及國家公權力: → 依釋字第 618 號,國家得課予更高忠誠義務 忠誠不可分裂: → 依陳新民大法官見解, 忠誠是結構性義務,不是宣誓就能解決 國籍法第 20 條連「雙重國籍的本國人」都禁止任公職, 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忠誠衝突只會更嚴重,不會更輕。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48:53 你完全搞錯,重點是結構性義務衝突 PRC憲法對PRC國籍人有拘束力 這就足以構成忠誠義務的衝突了 至於PRC憲法在台灣有沒有效 一點都不影響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2:44:22 笑死!照你這種說法,我是不可以說 沒有律師執照的人一都是法盲?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3:13:42

推文 (14)

lescholar 人家在問孫怎麼放棄prc國籍 你答孫怎 220.141.18.212 02/07 00:25
lescholar 麼取得roc國籍做什麼? 難道孫當初在大 220.141.18.212 02/07 00:25
lescholar 陸是黑戶嗎 220.141.18.212 02/07 00:25
IMBonjwa 推優文 118.233.3.163 02/07 00:41
lescholar 2000年國籍法修正前後都沒有排除大陸人 220.141.18.212 02/07 00:44
lescholar 的國籍 也一樣是屬人主義 大陸人是1949 220.141.18.212 02/07 00:44
lescholar 年前中華民國國民或其後代 一樣會有我 220.141.18.212 02/07 00:44
lescholar 國籍 220.141.18.212 02/07 00:44
lescholar 我國以前到現在都不承認prc的籍是一種 220.141.18.212 02/07 00:47
lescholar 國籍 220.141.18.212 02/07 00:47
maria001 意思是對岸那本憲法台灣這邊認為是實質 223.138.202.192 02/07 02:40
maria001 存在而且有效,所以有公務效忠問題,但 223.138.202.192 02/07 02:40
maria001 一旦承認那本憲法後會有更大問題吧 223.138.202.192 02/07 02:40
sonora 用AI回答問題的人一律都當成(消音) 114.36.23.49 02/07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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