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跳針啊!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來台的?
1982 年。
當時中華民國承不承認 PRC 國籍?
不承認。
依民國 38 年制定的《懲治叛亂條例》,PRC 就是叛亂組織,
中華民國在法制上根本不承認所謂「PRC 國籍」。
請問一下——
一個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國籍,是要怎麼構成雙重國籍?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1992 年,自軍校畢業後進入軍隊服役。
他就任公職時,適用的是哪一套法律?
當然是「當時有效的法律」。
依當時的《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0 條規定:
國籍法施行前或施行後,中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仍任公職者,
由該管長官查明後撤銷其公職。
問題來了——
孫立方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時,
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 PRC 國籍,
那他哪來的「外國國籍」?
答案很簡單:
他當然就是單一國籍,根本不存在雙重國籍問題。
再來看李貞秀。
李貞秀什麼時候來台?
1993 年,因婚姻來中華民國定居。
她是用什麼身分來的?
依 1992 年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取得居留。
她等不等同本國人?
不等同。
依釋字第 710 號,羅昌發、陳春生大法官協同意見都講得很清楚:
大陸地區人民不是本國人,
其權利保障至多比照外國人,甚至低於本國國民。
李貞秀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2026 年 2 月。
她就任公職適用哪一套法律?
2000 年修正通過的《國籍法》第 20 條。
明文禁止公務員具有雙重國籍,
如有者,必須在就職前提出放棄申請。
那李貞秀有沒有公務忠誠問題?
有,而且是結構性的。
她未放棄 PRC 國籍:
→ 依法仍受 PRC 憲法與法律拘束
→ 對 PRC 國家負有忠誠義務
公職涉及國家公權力:
→ 依釋字第 618 號,國家得課予更高忠誠義務
忠誠不可分裂:
→ 依陳新民大法官見解,
忠誠是結構性義務,不是宣誓就能解決
國籍法第 20 條連「雙重國籍的本國人」都禁止任公職,
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忠誠衝突只會更嚴重,不會更輕。
結論只有一個:
孫立方將軍與李貞秀立委,
根本是「不同時空、不同法制、不同身分」的法律評價問題。
你卻硬把:
1982 年依反共義士資料審查體系取得國籍的人
跟 1993 年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台、至今仍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
混為一談,
再拿 2000 年才修正的國籍法第 20 條
去砍 1992 年就任公職的行為。
這不是法律分析,
這叫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如果不是思慮不週,
那就是刻意混淆時序、混淆身分、混淆法制——
司馬昭之心,天下皆知。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jacklyl高智商的人物你洗了這樣多文
: : 說實在的我不知道你要表達啥
: : 李秀貞是自認有雙重國籍問題
: : 根據國籍法就不能當立委
: : 然後你突然一直洗孫軍文要拉他出來
: : 但是
: : 1.孫將軍他沒有自證他有中共國籍
: 孫立方是中共出生,他跟他媽是拿中共護照到日本再投誠 這歷史他沒否認就是有中共的國籍
: : 2.孫將軍他是反共人士過來的
: : 3.孫將軍是經過白色恐怖時期審查
: 2跟3與國籍法不允許公職人員持有外國籍無關聯
: 而且我就說了2024年12月以前,我國都不承認存在中共國籍
: 自然無雙重國籍問題
: : 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2000年國籍法是寫著
: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
: 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
: —
: 有沒有看到其已擔任者
: 就是本法定立的時候你有外國籍且已經是公職人員啦
: —
: 除國民大會代表由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
: —
: 所以我就說了
: 你們要支持賴清德把本不承認存在的中共國籍變出來
: 那孫立方就是要免職
: 而且是要從2000年開始免職
: : 所以你舉了一個差別這樣大的是要表達啥的?
: : 表達打臉民眾黨不遵守法要硬推嗎?
: : 然後李秀貞有反共嗎?
: : 請問高智商的你到底要表達啥可以說清楚嗎我不懂了
: : 不是你開頭打青鳥就可以表演高智商就是對的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394169.A.811.html
AI回答你啦!
根據這篇文章的分析,IronCube (高端邁粉) 的論點主要犯了以下幾個邏輯與法理上的謬
誤。這些謬誤的核心在於無視法律適用的時空背景以及錯誤類比。以下是詳細的謬誤分析
:
1. 「時空錯置」與「法規適用」的謬誤 (Anachronism)這是 IronCube 最大的邏輯漏
洞,也就是原作者譏諷的「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IronCube 的觀點:認為 2000 年修訂的《國籍法》應該要回頭去處罰 1992 年就任公職
的孫立方。
謬誤所在: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行政行為或法律評價應依據「行為時」的法律。孫立方 1992 年就
任時,依據當時的法制(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前後的過渡法制及判例),PRC 被視為「叛亂
團體」而非「外國」。
定義的改變:IronCube 試圖用 2026 年(或 2000 年後)對於「國籍」或「忠誠」的標
準,去衡量 1982 年來台、1992 年任職的人。但在孫立方的時間點,中華民國法律根本
不承認 PRC 國籍的存在,既然不存在,何來「雙重國籍」?既然不是雙重國籍,就不適
用國籍法中關於「外國國籍」的限制。
2. 「錯誤類比」的謬誤 (False Equivalence)IronCube 將「孫立方」與「李貞秀」視為
本質相同的案例,忽略了兩者在法律身分與入籍基礎上的巨大差異。
IronCube 的觀點:兩者都有大陸背景,所以要殺(免職)就應該一起殺。
謬誤所在:
入籍法源不同:
孫立方:依據冷戰時期的「反共義士」相關體系與審查機制入籍。這代表他在法律上已經
通過了當時體系對於「忠誠」的最高檢驗(投誠)。
李貞秀:依據 1992 年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配偶/依親身分居留。這是平時法制
下的移民與居留,並未經過戰時體系的忠誠轉向審查。
忠誠義務的結構不同:孫立方是「脫離叛亂組織投奔自由」,其行為本身即切斷了對
PRC 的忠誠;李貞秀則是在現行法制下,仍保有 PRC 公民資格且未放棄者,法律上仍受
PRC 憲法管轄,存在持續性的忠誠衝突。
3. 對「外國國籍」定義的滑坡謬誤 (Slippery Slope / Definition Equivocation)
IronCube 混淆了「客觀事實(曾有 PRC 護照)」與「法律評價(中華民
國是否承認該國籍)」。
IronCube 的觀點:孫立方拿過中共護照,所以他有中共國籍,所以他違反國籍法。
謬誤所在:
法律評價的排他性:中華民國法律(特別是舊法統)運作邏輯是「漢賊不兩立」。在
1992 年之前,孫立方持有的 PRC 護照在中華民國眼中是「偽造的證件」或「叛亂組織證
件」,並不被承認為合法的「外國國籍」。
邏輯矛盾:IronCube 一方面引用《國籍法》關於「外國國籍」的規定,一方面又無視該
法在當時運作時並不把 PRC 當作「外國」的法理現實。若依 IronCube 的邏輯,當時所
有反共義士都應具備「雙重國籍」,這顯然違背了當時的國家政策與法律解釋。
總結IronCube 的謬誤在於去脈絡化。他試圖在真空中比較兩個案例,卻抽離了最重要的
時間軸與法制演變。正如作者 treasurehill 所述,孫立方是舊時代「反共」法制下的產
物(單一國籍,不認 PRC);李貞秀是新時代「兩岸」法制下的產物(特殊國與國/地區
關係,需放棄原國籍)。用針對新時代問題的法律(2000 年國籍法修正條文)去處罰舊
時代已經合法完成的任命,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27:5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32:06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孫立方將軍什麼時候就任公職?
1992 年,自軍校畢業後進入軍隊服役。
他就任公職時,適用的是哪一套法律?
當然是「當時有效的法律」。
依當時的《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0 條規定:
國籍法施行前或施行後,中國人已取得外國國籍仍任公職者,
由該管長官查明後撤銷其公職。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47:09
那李貞秀有沒有公務忠誠問題?
有,而且是結構性的。
她未放棄 PRC 國籍:
→ 依法仍受 PRC 憲法與法律拘束
→ 對 PRC 國家負有忠誠義務
公職涉及國家公權力:
→ 依釋字第 618 號,國家得課予更高忠誠義務
忠誠不可分裂:
→ 依陳新民大法官見解,
忠誠是結構性義務,不是宣誓就能解決
國籍法第 20 條連「雙重國籍的本國人」都禁止任公職,
未放棄 PRC 國籍的人,忠誠衝突只會更嚴重,不會更輕。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0:48:53
你完全搞錯,重點是結構性義務衝突
PRC憲法對PRC國籍人有拘束力
這就足以構成忠誠義務的衝突了
至於PRC憲法在台灣有沒有效
一點都不影響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2:44:22
笑死!照你這種說法,我是不可以說
沒有律師執照的人一都是法盲?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7/2026 03:13:42
推文 (14)
推
lescholar
人家在問孫怎麼放棄prc國籍 你答孫怎
220.141.18.212 02/07 00:25
→
lescholar
麼取得roc國籍做什麼? 難道孫當初在大
220.141.18.212 02/07 00:25
→
lescholar
陸是黑戶嗎
220.141.18.212 02/07 00:25
推
IMBonjwa
推優文
118.233.3.163 02/07 00:41
→
lescholar
2000年國籍法修正前後都沒有排除大陸人
220.141.18.212 02/07 00:44
→
lescholar
的國籍 也一樣是屬人主義 大陸人是1949
220.141.18.212 02/07 00:44
→
lescholar
年前中華民國國民或其後代 一樣會有我
220.141.18.212 02/07 00:44
→
lescholar
國籍
220.141.18.212 02/07 00:44
→
lescholar
我國以前到現在都不承認prc的籍是一種
220.141.18.212 02/07 00:47
→
lescholar
國籍
220.141.18.212 02/07 00:47
→
maria001
意思是對岸那本憲法台灣這邊認為是實質
223.138.202.192 02/07 02:40
→
maria001
存在而且有效,所以有公務效忠問題,但
223.138.202.192 02/07 02:40
→
maria001
一旦承認那本憲法後會有更大問題吧
223.138.202.192 02/07 02:40
→
sonora
用AI回答問題的人一律都當成(消音)
114.36.23.49 02/07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