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不好真的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法律評價聽不懂?一直鬼打牆?
1982年來台,法律上就是中華民國國籍,不存在PRC國籍問題
至於忠誠審核,當時走的是反共義士那一套
結果你現在說,不行,因為法律後來有修改
所以之前作的法律評價都不算
現在全部要重來
等於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這就是實質法律溯及既往,違背憲法第23條法律正當程序的保障而無效!
跟現實狀態存續中的新法適用是二馬仔事好嘛!
1982年不存在的PRC國籍突然在2000年出現?
這種邏輯還不夠荒謬嗎?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 還在跳啊!
: : 1.1987 年宣布解嚴,在此之前PRC是叛亂組織,根本模有你說的PRC國籍
: 在中共出生 中共就學 持中共護照出國
: 但是沒有中共國籍,
: 中共國籍資料裡面沒有孫立方
: 所以你認為只要否定孫立方有中共國籍
: 一切就能解套
: 很遺憾沒辦法 孫立方就是有中共國籍
: : 2.1991 年憲法增修條文制定,再到 1992 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我國法制上才第一次
: : 出現「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區分。在此之前,根本沒有你現在講的
: : 那一套。
: 這是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
: 在這架構下我們不承認中共國籍
: 中共不承認我國籍
: 所以在兩邊互不承認的情況下出現了特殊型護照
: 臺胞證跟大通證
: 人家只認那個
: Btw阿扁那時候申請臺胞證有夠麻煩
: 我記得我在澳門呆了兩天
: : 3.2000年國籍法20條增訂,禁止公務員雙重國籍
: : 孫立方是1982來台,依照1,2前提他就是ROC國民,哪來得PRC國籍問題
: 就說了你的1前提是不可能發生的
: 他的出生他的持護照出國就是實質有中共國籍的事實
: 1的前提不發生
: 只有中華民國不承認中共國籍
: 中華民國不承認中國國籍這標準不會變動
: 像賴清德想變動的時候所有持有中共國籍的人都會從不存在變成持有
: : 孫立方1992政戰畢業軍中就職,國籍法20條還不存在,他任職完全合法
: : 結果你現在主張一個2000年修訂的國籍法去評定1992任職的行為,一個1991的憲法
: : 增修條文和1992年的條例去評定1982取得的國籍,你是在玩時光倒流嗎?
: : 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 當初法律就不要寫已擔任公職者應免職
: 這就是當下直接通盤整理
: 那條法律訂出來就是持有外國籍應免職
: 欺騙政府你沒持有就是追討跟關
: 中共國籍被承認的當下就是持有外國籍
: 所以你千方百計的想要講說他沒持有
: 很遺憾的就是孫立方有持有
: 這是既定事實,
: 你講的所有中華民國政府法律跟中華民國憲法
: 都是在處理不承認中共國籍後的法律配套
: 你沒辦法否認的
: 雖然你一直在試著用你的說法在否認啦
: 不過要否認一個已經存在的東西
: 就跟憲法一樣好笑就是了
: : 邏輯不好真的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 視為
: : 下,
: : 概念
: : 在邏
: : 係條
: : 在此
: : 往的
: : 得中
: : 野戰
: : 、依
: : 近三
: : 何一
: : 不能
: : ,只
: : 硬套
: : 被取
: : 服務
: : 明朝
: : 間軸
: : 人」
: : 國籍
: : ,本
: : 年
: : 軍公
: : 法,
: : 把所
: : 民信
: : 質溯
: : 亂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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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陸來臺反共學人義士義胞應考試及任用資歷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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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大陸來臺反共學人、義士、義胞(以下簡稱學人、義士、義胞)持有中
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核發身分證明者,應公務人員、公職候選人或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含檢覈),或辦理任用資歷審查時,依本辦法行
之。
第二條
學人、義士、義胞申請任公務人員或為公職候選人或執行專門職業及技
術人員業務者,應分別依照有關考試法規之規定,經考試(含檢覈)及
格。
第三條
學人、義士、義胞應考試(含檢覆),因缺乏規定之學經歷證件者,依
左列規定辦理:
一、各級學校畢業之學歷,應繳驗教育部之證明書。
二、政府遷臺前服務之經歷,由原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查明給證;如
無法出證時,得繳驗服務期間機關長官之切結證明及具結人當時任
職之身分證件。
三、服務經歷在政府遷臺以後者,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協調權責機
關查明後,予以經歷證明。
第四條
經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列入專案,並具函證明之學人、義士、義胞,
申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覆時,得專案予以筆試、口試或實地考試。
第五條
學人、義士、義胞申請檢覈者,應視檢覈等別,加試國父遺教及憲法或
三民主義及憲法概要。其成績單獨計算,未滿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第六條
學人、義士、義胞擬任公務人員時,其資歷之認定,除學歷應依第三條
第一款辦理外,其經歷依左列規定:
一、學人、義士、義胞在政府遷臺以後,服務經歷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
者,得參照酌定等級。經歷之證明,準用第三條第二、三兩款之規
定。
二、審查學人、義士、義胞經歷無法參照時,得視其能力酌定之。
第七條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依有關法規之規定。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6/2026 00:50:27
所以大陸地區人民不就是承認了嗎
一中各表講假的?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6/2026 00:52:08
回去念書啦!
一、什麼是「一德各表」?(一句話版)
「一德各表」指的是:
在德國統一前,西德與東德都承認「德意志民族的一體性」,
但各自用自己的憲法與法律,
各自表述「誰是人民、誰能擔任公職、忠誠義務歸屬於誰」。
二、德國當年實際怎麼做?(關鍵不是民族,而是忠誠)
① 西德(聯邦德國,FRG)的立場
西德《基本法》認為:
德國民族仍是一體
統一是目標
但在法制上非常清楚:
東德居民 不是西德的國民
不當然享有:
選舉權
公職任用資格
國家權力行使地位
原因只有一個:
忠誠義務不可能同時對兩個對立的憲政體制成立
② 東德(民主德國,GDR)的立場
東德也主張:
自己才是正統德國
但同樣:
不承認西德公民可在東德任公職
要求對東德社會主義政權的忠誠
雙方都沒有因「同文同種」而放棄忠誠審查
三、「一德各表」的真正核心法理
重點完全不在民族、不在歷史、不在血統,而在三件事:
1 憲政忠誠不可分裂
一個人不可能同時:
對西德自由民主憲政
又對東德社會主義一黨體制
負有最高忠誠義務
2 公職不是人權,而是國家信賴
德國法制非常清楚:
公職任用是國家信賴關係,
不是因為你是「同民族的人」就可以擔任。
3 統一主張 ≠ 法律身分混同
即便西德主張:
德國終將統一
但在統一前:
法律上仍必須嚴格區分身分
否則國家安全與法秩序會崩潰
四、為什麼這個概念會被拿來對照兩岸?
因為它直接對應你前面講的三個重點:
憲法主張「一個中國」≠ 可以混用身分
血統、民族、歷史不能取代法律身分
公職的核心是忠誠,不是出身
這也正是你前面論證的邏輯鏈:
國籍法第 20 條(忠誠不可分裂)
釋字 710(特殊身分法制)
陳新民大法官(忠誠衝突)
「一德各表」是比較法上的同一套思維
五、一句話對照總結(很好用)
「一德各表」說明的是:
即便民族與統一目標相同,
在統一前,法律仍必須以忠誠義務為準,
嚴格區分身分與公職資格。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6/2026 00:55:00
回去念書好嗎!
陳新民大法官見解暨相關釋字整理
(忠誠義務、公職任用與兩岸身分法制)
一、公職之憲法本質:忠誠義務不可分裂
(一)陳新民大法官的基本立場
陳新民大法官一貫指出:
公職並非一般工作權,而係行使國家公權力之信賴關係;
其任用以前提即為對該國憲政秩序負有單一、排他之忠誠義務。
因此,公職限制的正當性:
不在血統
不在歷史
不在主觀政治表態
而在於是否存在結構性、法律上的忠誠衝突
(二)忠誠義務屬「結構性判斷」,非主觀宣誓可解
陳新民大法官特別強調:
忠誠義務不是心理狀態
而是是否依法同時受另一憲政體制拘束
只要一個人:
依法對另一國家或政權
負有憲法或法律上的忠誠義務
即已構成結構性忠誠衝突
無法以切結、宣誓或個人主張消除
二、國籍法第 20 條:忠誠不可分裂之明文化
(一)規範內容
《國籍法》第 20 條明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二)陳新民大法官對第 20 條的憲法理解
陳新民大法官認為,第 20 條並非歧視性規定,而是:
防止雙重國籍造成忠誠分裂
確保公權力僅對單一國家負責
將「忠誠不可分裂」上升為具體法律標準
忠誠衝突本身,即足以構成公職限制之正當理由
三、釋字第 710 號:兩岸特殊身分法制的憲法確認
(一)釋字 710 的核心命題
釋字第 710 號處理的不是一般國籍問題,而是確認:
在國家尚未統一前,立法者得基於兩岸分治現實,
就大陸地區人民另定特別身分法制,而不適用一般國籍法體系。
(二)釋字 710 的關鍵意旨
「人民」≠「國民」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稱之「人民」,並非國籍法上之國民。
身分認定以現實統治與法律管理為準
非依血統、祖先或 1949 年前之歷史國民身分。
差別待遇具憲法正當性
基於憲政安全、民主防衛與法秩序維持,屬合理區分。
四、PRC 人民任 ROC 公職之忠誠衝突評價
(一)忠誠衝突之性質
PRC 人民:
依法受 PRC 憲法與法律體系拘束
對 PRC 國家與政權負有憲法上忠誠義務
若允許其擔任 ROC 公職,將造成:
同一自然人同時對兩個互不承認之憲政體制
負擔最高層級忠誠義務之不可調和衝突
(二)舉重以明輕之體系解釋
既然:
國籍法第 20 條
已禁止「兼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任公職
則:
對依法效忠另一憲政體制之 PRC 人民,
採取更嚴格之公職限制,
在憲法上反而具有更充分之正當性。
五、整合結論(可直接引用)
綜合陳新民大法官關於公職忠誠義務不可分裂之見解,
國籍法第 20 條對雙重國籍者之公職限制,
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710 號所確認之兩岸特殊身分法制,
PRC 人民因依法對另一憲政體制負有忠誠義務,
其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將產生結構性忠誠衝突,
立法者基於憲政安全與民主防衛之需要,
得對其設置嚴格限制,而不生違憲疑義。
一句話總結版
釋字 710 解決的是「身分怎麼分」,
國籍法第 20 條與陳新民大法官解決的是「忠誠不能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2/06/2026 00:59:15
推文 (34)
→
ferb
忠誠考核年年都做!你傻了嗎?
154.206.103.50 02/06 00:48
→
t21
還沒一個小時就連發四篇,後面怎麼辦
125.231.14.207 02/06 00:49
→
ferb
沒想到綠師是認為人是不會變的,反共義士耶
154.206.103.50 02/06 00:50
推
pandp
所以現在憲法承認PRC嗎?
1.175.137.104 02/06 00:50
→
ferb
律師說承認啊,我也不知道承認了啥,他會拿
154.206.103.50 02/06 00:52
→
ferb
釋憲不同意見書來屁
154.206.103.50 02/06 00:52
推
pandp
大陸地區變成一個國籍了歐,真屌
1.175.137.104 02/06 00:52
→
ferb
他又在自己打臉自己了
154.206.103.50 02/06 00:53
→
ferb
一中各表就是兩國論,厲害了
154.206.103.50 02/06 00:53
→
ferb
那以後綠醋怎麼拒絕一中各表?
154.206.103.50 02/06 00:53
→
ferb
你是來屠殺綠醋的吧?
154.206.103.50 02/06 00:54
→
ferb
你臥底是吧?
154.206.103.50 02/06 00:54
推
pandp
原來是個同意92共識的看法,我還以為那是
1.175.137.104 02/06 00:56
→
pandp
藍營那些白痴在講的
1.175.137.104 02/06 00:56
→
maria001
要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定居的要服公職還
1.170.81.10 02/06 00:56
→
maria001
必須同時符合國籍法,為什麼用反共義士
1.170.81.10 02/06 00:56
→
maria001
入籍的服公職不必同時符合國籍法?
1.170.81.10 02/06 00:56
推
ramirez
AI好文推推推
36.237.210.159 02/06 00:56
→
ferb
又拿東西德當例子,你說一樣就一樣行了吧,
154.206.103.50 02/06 00:56
→
ferb
何時和東西德一樣統一?
154.206.103.50 02/06 00:56
→
omanorboyo
原來是鄭麗文的粉絲 失敬失敬
111.251.145.117 02/06 00:57
→
omanorboyo
把她那套說法完美搬過來了
111.251.145.117 02/06 00:57
推
dodomessage
所以你的論述是在沒有解嚴前或沒有
36.231.1.73 02/06 00:57
→
dodomessage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前,大陸地區的人
36.231.1.73 02/06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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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message
都是ROC? 有了之後台灣也沒承認他
36.231.1.73 02/06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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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message
們是PRC。還是那句 沒有承認的東西
36.231.1.73 02/06 00:57
→
dodomessage
怎麼放棄?另外兩岸自始自終都不是
36.231.1.73 02/06 00:57
→
dodomessage
兩國!
36.231.1.73 02/06 00:57
推
eric999
盧秀燕的老爸就去抗美援朝軍
36.235.18.170 02/06 01:00
→
ferb
耶,等到了,不同意見書!
154.206.103.50 02/06 01:00
推
pandp
鄭麗文應該覺得他超屌,上任後馬上就有人信
1.175.137.104 02/06 01:09
→
pandp
了九二共識
1.175.137.104 02/06 01:09
→
omanorboyo
連政黑綠色槓精都拿92共識來用了
111.251.145.117 02/06 01:09
推
rayonwu
推
123.193.90.9 02/06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