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eo (teeo逾200間中資企業列T )》之銘言:
: 既然
: 憲法設定了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利
: 那
: 不就是給行政院院長
: 副署
: 或者不副署的裁量權嗎?
: 所以
: 不論副署,或者不副署
: 都能夠當成合法而且合理的阿
: 就事論事
: 為什麼大家對於行政院院長不當哈巴狗應聲蟲
: 會這麼難接受呢?
: 這不是代表行政院院長不是橡皮圖章嗎?
: 不然
: 副署權設計來幹嘛的?
因為台灣是雙首長制(雖然看起來不像)
雙首長指的是總統跟行政院長
跟總統要頒布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一樣
行政院長應該遵守的程序義務就是副署
最簡單的邏輯 副署如果不是程序性義務
覆議就會完全變成廢文 憲法沒事放個廢文在裡面幹嘛
更何況覆議還是後來的增修條文 完全是就實務面的法律
懂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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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28.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002115.A.B32.html
「理論上」
一般雙首長制的國家
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國會表決通過
可以算是民意跟行政權的妥協與延伸
台灣行政院長=總統的橡皮圖章
副署根本沒有實質上的意義
是否發動不信任跟副署本身是否代表否決權是兩件事
※ 編輯: noway (101.12.128.246 臺灣), 02/02/2026 11:23:01
推文 (7)
推
rwhung
副署權理論上是行政院拿來對付總統的
118.171.7.58 02/02 11:17
→
Sinreigensou
義務++
123.192.245.67 02/02 11:17
推
Lyc689
鳥:草不懂
122.146.71.32 02/02 11:17
→
rwhung
現在變成行政院對抗立法院
118.171.7.58 02/02 11:18
→
rwhung
立法院也不敢行政院發動不信任啊
118.171.7.58 02/02 11:19
噓
hulu63
台灣的制度設計不是雙首長制,看起來不像
42.72.182.242 02/02 12:14
→
hulu63
是因為制度設計就真的偏總統制
42.72.182.242 02/02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