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由時報的新聞
NCC針對自用藍牙設備從國外帶回要徵收750元
從2025年2月5日起停徵1年
所以下個月2026年2月要開始開徵750元了?
對此NCC表示
此條文已依法失效了
早就不存在停徵1年後重啟徵收的問題
只是不知道是依哪個法失效的?
至於該項為何仍列在收費標準表中
自由時報說是因為NCC委員人數不足
無法召開委員會無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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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99.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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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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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snotme
條文已依法失效了,但不曉得是哪個法
36.237.99.145 01/3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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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diladi
要綁架藍白過ncc 委員喔
101.9.117.199 01/3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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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diladi
怎麼可能怕 以為還在2024?
101.9.117.199 01/31 08:56
噓
CCNCCN
要po幾篇
1.34.124.81 01/3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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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non
幹林涼人數不足無法刪條文.那當初人數
101.8.135.71 01/3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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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non
是怎麼足夠通過收750的?
101.8.135.71 01/3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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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non
一直騙死忠的很爽吼
101.8.135.71 01/31 09:07
推
tn601374
依法行騙
118.167.167.11 01/3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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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001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規定失效
1.170.91.77 01/3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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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ranon
原來是立院把關的.NCC只會亂立法
101.8.135.71 01/31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