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說劣質有點太過份了
改成每年固定淘汰3%精神異常的軍公教就可以了
有些明顯發瘋的軍公教 是真的會危害別人的
現行都沒有淘汰機制明顯反科學
因為這些人的精神狀態不適合擔任軍公教這種服務人民的工作
比較適合輕鬆一點的工作
應該有機會讓他們轉職 調養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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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89.1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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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家長有病的 應該出養小孩
※ 編輯: ttyui (1.172.89.158 臺灣), 01/25/2026 14:39:45
推文 (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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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該淘汰3%的不適任家長,有精神疾病
49.216.131.56 01/25 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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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9.216.131.56 01/25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