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啊
前幾天香港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
港警開槍擊斃
最後結果:無人傷亡
這個是經典的警察該有的功能
經過這個事件
我們台灣有要修法
允許警察到場射殺擊斃
無差別殺人的現行犯嗎?
這應該沒有誤殺的可能了吧
你各位鍵盤綠師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14.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68517692.A.C5A.html
推文 (0)
尚無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