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賴清德覺得心生畏懼還可以說恐嚇罪
為什麼問沒有人想暗殺賴清德
為什麼台灣沒人造反
會涉犯恐嚇公眾罪
有沒有鍵盤刑法專家可以解釋一下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插播一則新聞快訊 !
: 因正值共軍圍台軍演,斬首令格外敏感,屏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
: 指有帳號在網路平台發表 發表恐嚇言論,多次留言「為啥沒人想暗殺賴清德」、
: 「傳統爛成這樣....為什麼台灣沒人樣造反?」、「你媽的這瘋子為啥沒人黑想案殺」
: ..等內容。
: https://i.postimg.cc/SQwbczHQ/5403858-PH.jpg
: 警方獲悉後 隨即報請檢察官偵辦,在掌握犯嫌IP位置後,於今日31日一早7點跨區
: 在高雄左營住處逮捕25歲謝姓犯嫌。
: 據了解 該名25歲謝姓犯嫌為賣車業務員、並兼職保全,犯案動機不明仍要釐清。
: 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恐嚇公眾罪嫌送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 又一名小草保全於網上發表恐嚇言論、以及揚言要造反 及暗殺總統,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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