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
台灣自 2010 年起開始由法務部推動試辦方案,目前已法制化(如刑事訴訟法第 248-2 條
、第 271-4 條)。在偵查或審判階段,檢察官或法官可以徵詢雙方意願後,轉介至修復程
序。
是檢察官或是法官徵詢雙方意願喔
在割喉案裡
乾哥顯然是沒有意願
所以如果是他的律師提出那就有問題
律師是不是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
然後既然被害人家屬也沒有意願
那根本律師就不該問這個問題
因為並沒有任何人同意進行修復式司法
我簡單的說
這句話不管是誰講的
用意都是在傷害被害人家屬
應該有罰則的
建議修法
※ 引述《jej (賊一賊)》之銘言
: 如題啊
: 割喉案 高院發文說
: 兇手律師提修復式司法
: 所以才有後來大家撻伐的
: 要兇手孝順被害者家屬
: 只能說
: 那名律師真的盡職
: 但如果事後看到加害人
: 最後嗆被害者家屬
: 我出來你就知道
: 這時候這個律師會怎麼想
: 這篇沒有要討論這件事情的對錯
: 這個修復式司法或許有前例
: 傳為佳話
: 但能不能不要在加害者沒悔意前
: 輕易的提出這個申請?
: 這一段不曉得有沒有機會修改?
: 你各位鍵盤綠師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6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827744.A.8FF.html
推文 (15)
→
LeeSeDol
原來是馬英九搞的
49.215.217.199 12/27 17:34
推
gogen
1.台灣的司法已經嚴重的走左了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2.首先「矯正署」這種完全以加害人角度出發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完全不考慮被害人或被害家屬的心情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3.再來,除了「過失犯」,其他根本就不應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該有什麼修復式法律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你說你不小心開車撞死人,撞傷人,這種非故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意的,給雙方修補機會就算了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為因失誤造成的損害悔過修補,也許是ok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4.「蓄意」傷人殺人騙人,這種心術不正的奸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惡之人,修補個屁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是給他們機會再傷害迫害被害人或被害家屬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嗎??
49.217.49.181 12/27 17:38
→
gogen
被害家屬根本就一點也不想再看到犯罪者的臉
49.217.49.181 12/27 17:39
→
gogen
,更不用說經常接觸
49.217.49.181 12/27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