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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kutaguramu (八星魔王)》之銘言: 你太嫩了。你的記憶只是半吊子。你應該建議傅崐萁、黃國昌儘速修法: 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由立法院選舉、罷免,門檻是全體立委 過半數出席、出席立委過半數之投票通過,而得選舉總統、副總統、罷免總統、副總統。 該法之中同時規定立委得兼任總統、副總統。這樣不就可以壓制民進黨? 同時修改司法院組織法、監察院組織法、考試院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 規定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考試委員、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同樣由立法院提出名單,然後選舉與罷免。 通過的門檻是全體立委過半數出席、出席立委過半數之投票通過而選出與罷除之,然後據 以先罷除現任的牴觸民意的大法官、監委、考委、行政院長卓榮泰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同時在那些機關的組織法裡規定,立委得兼任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行政 院院長或各部會首長,然後由立法院選舉韓國瑜為行政院長兼立法院長、選舉黃國昌為法 務部長兼立委....不及備載。 當然也可由立法院在通過上述修法後,三天(修法三讀通過的時間)後由立法院全院先依 法投票罷免賴清德、蕭美琴生效,接著十分鐘內立刻選舉柯文哲為總統,立刻讓柯文哲取 得刑事豁免權、接著立法院選舉傅崐萁為副總統兼立委)。 依照黃國昌、翁曉玲等法學大師的睿智洞見,立法院通過法律後,政府全體就應該依法行 政。那麼,立法院合法地取得行政權,藍白不就可以氣死青鳥?你不會建議傅崐萁和黃國 昌這麼做嗎? 你的原文只會搞半吊子,我替你推衍立法院可以立刻動手實行的全套,你學著點。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217.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819828.A.AF5.html

推文 (1)

geordie 你怎麼會對原原po 的文章認真 114.40.173.179 12/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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