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你在胡扯啦!
還獨裁了!
你以為法院審判是投票喔!還要多數決?
那一審法院獨任制法官你又要怎麼解釋?
不懂就不要在那胡扯好嘛!
大法官審理憲法訴訟是來自憲法授權
不是依據法律,大法官不需要依據法律就可進行憲法訴訟
拿法律來限制大法官職權行使
基本上就是違背憲法三權分立原則
讓立法凌駕司法
不要再那胡扯硬ㄠ了好嗎?
就大法官制度而言,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以及大法官的職權與人
數等組織事項,就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則保持沉默,既未直接明文,亦未規定應依據法
律為之。從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賦予大法官解釋憲法、審查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審理總
統、副總統彈劾案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的職權,必已評估大法官行使此等職權,會對法律
、政治及政黨有一定程度影響的角度,當可推知憲法就大法官職權行使有意保持沉默,有
基於權力分立與權力制衡考量,俾大法官不受黨派及政治影響,亦不受不當法律拘束,得
秉持獨立立場,基於程序自主權,客觀宣示憲法內涵之意。蓋若大法官行使職權應絕對受
法律拘束,不僅會發生大法官依據規定其職權行使的法律,審查該法律自身或其他相同法
位階的法律有無牴觸憲法,形同規定大法官職權行使的法律,高於其他法律的不合理結果
,也會導致大法官審查特定法律有無牴觸憲法,並非取決於憲法,而是取決於規定大法官
行使職權的法律。憲法因而失去實質最高法位階性,根本違背憲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掌理
解釋憲法,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大法官解釋之的
意旨(憲法第79條第2項及第171條規定參照)。就我國憲法解釋實際情形而言,自憲法公
布施行起,大法官即已直接依據憲法所賦予的職權,作成司法院釋字第1號至第76號解釋
,於作成司法院釋字第76號解釋後,立法院始著手制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於該法公布
施行前,大法官復作成司法院釋字第77號至第79號解釋,此等解釋的效力,毫不因無法律
規定而受影響。即使於立法院制定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法律,並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大法官
亦曾宣告其部分條文違憲並停止適用(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參照),且創設該法律所
未規定的定期失效(司法院釋字第218號、第725號解釋參照)及暫時處分制度(司法院釋
字第599號解釋參照),益證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並非必須來自法律的規定。【35】
36
二、憲訴法作為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程序規範,不應妨礙大法官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36
】
37
如前述,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採沉默態度,未規定應依
據法律為之,當有基於憲法權力分立與權力制衡的考量,俾大法官不受黨派及政治影響,
亦不受不當法律拘束,得秉持獨立立場,基於程序自主,客觀宣示憲法內涵的意旨。系爭
規定二至六為規範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的法律,自應符合前述憲法意旨,方得據為大法官
行使職權的程序規範。申言之,憲訴法既為立法院基於直接民意授權,本於憲法所賦予的
立法權(憲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參照)所制定,而成為國家法律體系的一環,在不牴觸
憲法的前提下,大法官自應尊重,不得一概摒棄不用。然而,憲法既為國家最高位階法規
範,則用以規範大法官解釋憲法程序的憲訴法,自必須以能維護憲法最高法位階性為前提
。若憲訴法的規定已導致大法官行使職權被封鎖、阻礙,或不能妥適宣示憲法內涵,即屬
違背憲法直接賦予大法官職權,而不要求其行使職權應依據法律為之的意旨,大法官即不
應受其拘束。蓋若不然,將造成立法機關可以透過制定或修正不符合憲法的憲訴法,封鎖
、阻礙大法官職權的行使,或致大法官不能妥適宣示憲法內涵,掏空大法官的憲法解釋權
,擺脫憲法對立法院議決的一切法律案(含預算案)的控制,使憲法的最高法位階性落空
,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反居於實質上最高法位階的嚴重後果。【37】
※ 引述《luciffar (大法官變雜質被賴皮打掉)》之銘言:
: 今天不是誰排誰的問題
: 是反對獨裁 人數太少代表性不足
: 真正該解決問題的是總統必須提出三黨認可的人選
: 補足人數這樣才對
: 憲法法庭為什麼要規定最低出席人數
: 「最低出席人數」就是憲法法庭用來防止披著法律外衣的獨裁。
: 因為憲法法庭不是在辦行政業務,而是在「代全體人民解釋憲法、否定或確認國家權力
: 」
: 這種權力太大,大到如果不設門檻,就會出事。
: Q1.
: 憲法法庭權力過大這跟「獨裁」到底有什麼關係?
: 沒有最低出席人數,會發生什麼?
: A1.
: 獨裁最愛的三件事:
: 1. 減少參與者
: 2. 控制能到場的人
: 3. 用程序合法包裝實質專斷
: 如果憲法法庭可以:
: ‧ 人數不足照樣開庭
: ‧ 人不夠還是照樣判決
: 那實務上就會變成:
: 「只要讓『聽話的大法官』到齊,就能用憲法之名做任何事」
: 這不是假設,歷史上真的發生過(威權國家常見套路)。
: 所以民主國家的邏輯是反過來的
: 寧可:
: ‧ 判決延宕
: ‧ 案件暫時卡住
: 也不要:
: ‧ 少數人快速裁決
: ‧ 讓「憲法」變成統治者的工具
: 憲法法庭規定最低出席人數,不是為了效率,而是為了防止少數人用憲法之名行使獨裁;
: 代表性不足的裁判,不叫司法審查,只是權力僭越!
: ※ 引述《joy830 (joy)》之銘言:
: : 我韓粉
: : 好奇一個問題,
: : 假設五位大法官排除三位大法官是可以的
: : 那三位大法官能不能排除五位大法官
: : 還是現在大法官因應特殊情況,藍白惡搞,變成多數決
: : 只能五排三,不能三排五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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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423493.A.9E5.html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1:13:30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1:14:05
跳針王,不看判決就來胡扯,可憐!
憲法並未規定大法官必須全體共同行使憲法解釋權,亦未規定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的人
數門檻,實基於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應持續運作,不受一時人數變動所影響的考量。因
此,確保大法官職權的順利行使,不能一時或缺,不受到其他憲法機關不當限制或影響,
也正是在維護憲法所定民主法治、憲政秩序及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意旨的重要機制
(參見伍、二、(三))。【44】
笑死!連舉輕以明重不知道,就不要在那邊胡扯了!
還在跳針依法,都跟你說大法官的權力是來自於憲法而非法律聽不懂?
一直鬼打牆?
沒看判決喔!
立法程序瑕疵都不知道?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1:57:3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00:22
笑死!看不懂就說一聲
不用在那邊跳針鬼扯
明明是三權分立互相牽制,立法權卻可跳過憲法直接立法限制司法權行使
這種人還有資格批評別人獨裁?
真是臉皮厚的可以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07:15
笑死!要批評判決卻連判決內容都沒看
自己胡扯這就是小草法盲最會作得事啦!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08:58
憲訴法30條二項修正規定不滿九人不得評議不是跳過憲法是什麼?
憲法什麼時候訂最低評議人數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10:19
憲法37 條啦!
不讀書還要出來丟人現眼!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11:10
笑死!憲法白癡還在跳針
憲法37 條明定總統公布法律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
行政院長不副署就不能公布
KMT時代郝柏村院長就以不副署的方式來抵制李登輝總統的人事令沒聽過
還要出來丟人現眼?
小草又在幻想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15:56
憲法沒說大法官可以作出判決?
笑死!聽你在胡扯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
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第 78 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c
我知道對非法律系畢業的了解憲法規範有點困難
但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本事可就太誇張啦!
當真以為沒人讀過憲法
可以隨你胡扯?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2:46:52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看不懂還在跳針?
是憲訴法限制大法官解釋憲法及法令只能以判決為之
不是憲訴法賦予大法官解釋憲的權力
不然為什舊法是用大法官解釋而非憲法判決?
難道憲訴法出現前大法官就無法解次憲法了嗎?
小草法盲不要在那邊胡扯了好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12/23/2025 03:08:50
推文 (71)
→
luciffar
HI 賴特勒!!!!!!!!!!
59.126.87.93 12/23 01:17
→
luciffar
那就一個大法官就好了啊
59.126.87.93 12/23 01:18
→
luciffar
請問15個人 484浪費錢?
59.126.87.93 12/23 01:19
→
luciffar
回答我!
59.126.87.93 12/23 01:19
推
goetz
l君跟這個人計較做啥?
122.100.75.188 12/23 01:26
噓
yzvr
用大神官的發文解釋大神官是大神官,好棒棒
114.24.145.54 12/23 01:28
噓
guess0051
不要鬼扯好嗎 大法官也是公僕 你當神
42.79.247.56 12/23 01:38
→
guess0051
膜拜?
42.79.247.56 12/23 01:38
噓
Cauchy2008
今天可以從6減到5,明天愛幾個人開會
108.4.146.252 12/23 01:39
→
Cauchy2008
就幾個人開會,反正法律條文可以隨便
108.4.146.252 12/23 01:39
→
Cauchy2008
硬凹
108.4.146.252 12/23 01:39
→
sonatafm2
不依法判決是要怎麼判違憲?
111.254.47.60 12/23 01:40
→
LeeSeDol
現在立委才是神吧!立法不用管違不違憲
49.215.217.199 12/23 01:41
→
LeeSeDol
,反正沒有憲法法庭可判了
49.215.217.199 12/23 01:41
→
LeeSeDol
這也就是新憲訴法誕生的用意
49.215.217.199 12/23 01:42
→
sonatafm2
新舊憲訴法都有規定大法官最低人數 違
111.254.47.60 12/23 01:49
→
sonatafm2
憲在哪裡?
111.254.47.60 12/23 01:49
推
pandp
說立法粗糙就萬用啊
111.254.34.229 12/23 01:51
→
finhisky
犬官認為新舊憲訴法都違憲啊,只是當時
101.8.242.220 12/23 01:54
→
finhisky
舊憲訴法通過後不影響釋憲,所以不宣判
101.8.242.220 12/23 01:54
→
finhisky
違憲,這次釋憲5>6就是拐個彎說舊憲訴法
101.8.242.220 12/23 01:54
→
finhisky
也違憲。反正這樣玩,等以後修憲就知道
101.8.242.220 12/23 01:54
→
finhisky
了
101.8.242.220 12/23 01:54
噓
Cauchy2008
這篇是巴不得讓民進黨變成「台湾党支
108.4.146.252 12/23 02:03
→
Cauchy2008
部」
108.4.146.252 12/23 02:03
→
luciffar
你是會不會上色啊 用那暗紅色是在整人?
59.126.87.93 12/23 02:04
→
luciffar
我連看都懶得看 罰你重寫!
59.126.87.93 12/23 02:04
噓
kira123
笑死 用五人眾的話來論證五人眾是對的
122.116.196.210 12/23 02:07
→
Colitas
呃,可是憲法法庭就是多數決阿。
106.104.72.152 12/23 02:08
→
luciffar
立法院啥時跳過憲法了 你懂程序嗎?
59.126.87.93 12/23 02:08
→
luciffar
1立法 2覆議 3副署 4法律生效 5釋憲
59.126.87.93 12/23 02:09
→
luciffar
行政院現在的不副署 在哪邊 請你說明?
59.126.87.93 12/23 02:10
→
luciffar
你是在自介嗎 37條教你怎麼副署好嗎 XDD
59.126.87.93 12/23 02:12
推
pandp
哪天大法官殺人然後自我釋憲判決為護憲殺人
111.254.34.229 12/23 02:13
→
pandp
無罪,我大概知道應該還是有人會護航了
111.254.34.229 12/23 02:13
→
luciffar
#1fI8VpuU (Gossiping) 來 上課囉^^
59.126.87.93 12/23 02:14
→
luciffar
請你明確指出 憲法"不副署"相關條文
59.126.87.93 12/23 02:14
→
luciffar
憲法怎麼規定不副署的相關流程
59.126.87.93 12/23 02:15
推
pandp
憲法位階高於法律,刑法是困不住我的
111.254.34.229 12/23 02:15
→
luciffar
找出來給我!
59.126.87.93 12/23 02:15
→
luciffar
依法行政的精神都不懂 還在硬ㄠ
59.126.87.93 12/23 02:16
→
luciffar
你的藉口 我那篇文章通通打臉一遍了啦
59.126.87.93 12/23 02:16
→
luciffar
話術三:「以前也有人這樣做」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違憲行為「發生過」≠「合法」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偷竊有人偷過,偷竊就合法嗎?不會。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所以不要拉以前的政黨來背書,這是沒用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的。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你還有甚麼話要說的!
59.126.87.93 12/23 02:17
→
luciffar
你連流程都能搞錯 我真的會笑死
59.126.87.93 12/23 02:18
→
luciffar
"行政院長不副署就不能公布 "
59.126.87.93 12/23 02:19
→
luciffar
你知道賴皮早就公布了嗎?
59.126.87.93 12/23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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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far
甚麼叫不能公布 自打嘴巴?
59.126.87.93 12/23 02:19
→
luciffar
你連DPP在搞啥小手段都不清楚對吧
59.126.87.93 12/23 02:20
→
luciffar
總統不是免洗的 還發過毒誓不能違憲
59.126.87.93 12/23 02:20
→
luciffar
所以他不敢不公布 等公布之後 使弄免洗
59.126.87.93 12/23 02:20
→
luciffar
的行政院長不副署 這樣你懂了沒?
59.126.87.93 12/23 02:21
→
sonatafm2
憲法沒說大法官可以做出判決耶,可判
111.254.47.60 12/23 02:35
→
sonatafm2
決的職權是憲訴法來的 是要拿憲法跳針
111.254.47.60 12/23 02:35
→
sonatafm2
大法官的違法行為多久
111.254.47.60 12/23 02:35
→
sonatafm2
我知道上面問題可能對你太難了 你回答
111.254.47.60 12/23 02:37
→
sonatafm2
大法官要不要受法律規範就好了
111.254.47.60 12/23 02:37
→
sonatafm2
“判決” 不是說要看憲法文字寫什麼才
111.254.47.60 12/23 03:03
→
sonatafm2
是什麼 你法研所的耶
111.254.47.60 12/23 03:03
→
sonatafm2
職權法律定之的部分怎麼不敢列出來 喔
111.254.47.60 12/23 03:05
→
sonatafm2
對了裡面有寫大法官人數 難怪你不敢
111.254.47.60 12/23 03:05
→
sonatafm2
講
111.254.47.60 12/23 03:05
推
roleset
推文有法盲,大法官只能對法律判違憲,又
49.216.41.251 12/23 09:39
→
roleset
不能對刑案判決,而且是被動的,不告不理
49.216.41.251 12/23 09:39
→
roleset
,還大法官殺人咧,笑死人
49.216.41.251 12/23 09:39
噓
Hunterxx
胡扯..如果這樣憑啥這3人不能做決定
57.140.96.39 12/23 10:04
→
Hunterxx
憲法有規定多數決嗎? 白癡...
57.140.96.39 12/23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