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訴法》違憲!韓國瑜這舉動是關鍵 憲法法庭:無法判斷委員最終立場
太報
作者 白廷奕
司法院憲法法庭今(12/19)日判決去年底修正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違憲,原因
是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且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自即日起失效。《憲法》判決指出
,通過版本在二讀逐條討論前,完全沒有經過討論,讓立委無法判斷修法影響,人民無法反
映意見,立法院院長兼主席韓國瑜在三讀時更未交付表決,只問有無「文字修正」,導致人
民無法判斷委員甚至政黨最終立場。
司法院憲法法庭今日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立法院去年12月通過、今年1月
生效的《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等同宣告憲法法庭復活。判
決主要認定,《憲訴法》修正的新門檻為違憲審查的標的,不能作為憲法法庭評議的門檻,
且憲訴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內容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判決指出,立法權屬於國會,在不牴觸《憲法》的範圍內,可自行訂定議事規範決定國會內
部事項,但法律的規定涉及到《憲法》如何落實及人民權利保護的問題,因此立法院制定法
律時,仍然必須踐行「正當立法程序」;若立法程序有不須進一步調查事實,就能夠發現的
「明顯重大瑕疵」,憲法法庭可宣告該程序為無效。至於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必須個案判斷。
判決認為,立法程序具體必須遵守兩項原則:公開透明原則、討論原則。前者是指,立法程
序應盡可能對人民公開,使人民得以獲得相關資訊,據此向民意代表「問責」,並可透過媒
體與公開論壇參與討論,即時反映公民意見;後者則是指,不同立場應該盡可能在立法程序
中溝通、討論,並共同尋求折衷、妥協方案的可能,最後表決出的多數決定才符合民主精神
。
不公開透明又沒充分討論
判決回顧,本案《憲訴法》修正的緣起,是立委翁曉玲等人的提案,經過一讀、二讀前委員
會討論及協商,都未取得共識。後來進入廣泛討論時,部分立委發言完,就遭國民黨黨團提
案「停止討論」表決通過。草案接著送進院會逐條討論,民眾黨、國民黨各自提出修正動議
和再修正動議,但絕大多數條文都與先前討論的翁曉玲版完全不同,遭到質疑後也遭停止討
論表決通過。
判決點出,最後通過的民眾黨黨團版草案,不僅在提出前無法讓外界得知草案內容,提出後
也沒依照「議事規則」附上立法理由,更沒有在其他立委提出質疑時,給予不限一次的說明
或答辯。這導致立委無法判斷修法緣由和修正後影響,也無暇徵詢主管機關(司法院)的意
見,或讓人民獲取資訊、參與討論並向立委問責,明顯不符公開透明原則與討論原則。
判決也指,最後通過的版本在二讀逐條討論前完全沒有任何討論,即使到了逐條討論程序,
提案也有5案之多,主席也沒將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版」列為最先或最後提案,且各提
案涉及問題都非常重大、專業,很難期待立委對於這種「臨時提出的複雜提案」,可以透過
3人或5人每人3分鐘的發言表達實質意見。
何況,在發言的立委提出反對或質疑後,也完全沒有提案者或贊同者作任何說明或答辯,隨
即停止討論並進行二讀表決,緊接著又是三讀表決,立法程序明顯不符合討論原則。
三讀只作「文字修正」沒表決
憲法法庭指出,《憲法》明定法律應經立法院「議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要求法律
案三讀時,應該將議案全案付表決;如果沒經過表決,不能說立法院對議案有過最終表達。
法律雖然沒有明定表決方式,議事規則規定有口頭、舉手、表決器、投票或點名等方式,都
還是要表決。但如果要採「無異議表決」,必須由主席針對「議案內容」詢問在場有無異議
,才能三讀通過。
然而,判決點出,憲訴法修正進行到三讀程序時,主席韓國瑜只問過院會「有無文字修正?
」因為沒有文字修正,主席就直接宣示修正通過。但詢問「有無文字修正」充其量只是要確
定三讀審查的議案是什麼,確認完還是要將議案提付表決,才算完成三讀。因為是否同意三
讀條文,出席委員還是可以表達最終立場。
判決認為,《憲訴法》修正過程中,不同政黨始終有明顯不同甚至對立立場,可見本案沒有
「無異議表決」的餘地。主席在詢問「有無文字修正」後就立即宣示作成決議,沒有給予在
場委員合理表達異議或意見的時間,無異是由「主席宣示」代替在場委員的「表決」,也導
致人民無法透過委員的表決,得知個別委員甚至政黨的最終立場,程序也有瑕疵。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231561
備註:
笑死早說這個韓導就是草包,當高雄市長時什麼都不會只會叫各局處首長回答,自己只會回
答高雄發大財。
最扯的是藍白立委沒人到場時,韓導喊到藍白的人進來達到人數才有異議。
這兩年來藍白的爭議法案沒有討論直接進到二讀三讀,然後表決時又拿出完全沒有討論過的
修正版來表決。
藍白這次被不副署氣到整個爆炸,又不敢提不信任案,好笑的是藍白搞笑彈劾,真他媽的一
智障,藍白小菜花草就是這群智障藍白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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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ganet (27.242.134.142 臺灣), 12/19/2025 23:03:49
推文 (35)
推
Rrrxddd
起碼韓總會苦民所苦 資進黨會什麼
111.71.5.46 12/19 23:04
推
dandes0227
酒空不意外
36.231.96.148 12/19 23:05
→
jganet
能撈就撈能混就混,真的很辛苦
27.242.134.142 12/19 23:05
噓
luciffar
違法開會的廢文不要亂貼過來好嗎
59.126.87.93 12/19 23:06
→
zixiang
這根本不是重點,現在是違法開會
114.136.159.157 12/19 23:06
→
luciffar
這五個也要進去蹲了啦 哈哈哈
59.126.87.93 12/19 23:07
→
zixiang
藍白這次如果沒有有效反制,下次賴皮就
114.136.159.157 12/19 23:08
→
zixiang
戒嚴了
114.136.159.157 12/19 23:08
推
finhisky
誰叫韓不起泡茶
101.8.225.105 12/19 23:08
推
peter080808
三小違法開會? 大法官問你 你寫的
42.79.125.194 12/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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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080808
法有他們憲法大嗎?
42.79.125.194 12/19 23:10
噓
ocean011
笑死 有人急了
114.140.89.143 12/19 23:10
→
Hitagi
司法院統一解釋法律 而大法官負責釋憲
101.3.106.53 12/19 23:11
→
zixiang
是民進黨寫的
114.136.159.157 12/19 23:11
→
Hitagi
所以可以說大法官代表的就是憲法本身
101.3.106.53 12/19 23:11
→
Hitagi
你能把憲法抓去關嗎
101.3.106.53 12/19 23:11
推
hgt
好!!! 這才有大法官之風骨!!!!
123.192.195.205 12/19 23:12
→
s81048112
沒沙小路用的院長
123.193.249.93 12/19 23:12
推
ll6a
當大法官危害民主當然能抓去關
122.100.84.238 12/19 23:12
→
luciffar
憲法都能開除憲法了 抓憲法去關怎麼了嗎
59.126.87.93 12/19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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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far
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開除三個沒出席的?
59.126.87.93 12/1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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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far
根據哪條憲法 拿出來講啊!
59.126.87.93 12/19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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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6a
獨裁爪牙
122.100.84.238 12/1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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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gi
所以由誰抓去關 你去找監察院彈劾嗎
101.3.106.53 12/19 23:16
→
Hitagi
監察院幹嘛要配合兩個整天想廢他們的在野
101.3.106.53 12/19 23:16
→
Hitagi
黨
101.3.106.53 12/19 23:16
噓
CindyLara
犬法官 升級 極權犬法官
61.228.194.89 12/19 23:17
推
hgt
大法官危害民主?? 幹媽的世界級笑話!!!
123.192.195.205 12/19 23:18
推
silentence
送了垃圾不敢簽認 呵呵
49.216.161.203 12/19 23:24
推
rayonwu
高調
101.10.2.35 12/19 23:53
推
royli
大法官一年了終於想做事了,但總比沒有好
218.164.133.62 12/20 00:19
噓
hyhyhy
小草智商堪慮 算了 讓雜草自生自滅好了
42.79.59.199 12/20 00:21
推
ayokayok
三個守法的大法官被五個違法的霸凌,等
111.71.212.173 12/20 00:56
→
ayokayok
2026
111.71.212.173 12/20 00:56
推
eggsuper123
違法法庭作成違法判決 自始當然不生
124.218.48.84 12/20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