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沒記錯的話
: 這個助理費
: 是叫「公費」助理吧
: 那既然是「公費」
: 怎麼錢會是立委的咧
: 立委的錢那「公費」的意思又是什麼咧
: 還是說旗袍法官就是在強奸各位的理解與認知呢
判決書出來了,摘錄一段
㈠憲法法庭114年審裁字第154號裁定(本院卷四第51至55頁)明白揭示:「本條文(立法院
組織法第32條)於個案之具體適用,均應由個案有權機關或救濟機關為適當之解釋。」立法
院是本條文的立法機關及唯一的適用機關,也是裁定所稱的「有權機關」因此,立法院函釋
見解既無顯然違背法理,法院應予尊重。立法上的缺陷,憲法法庭裁定僅指出:「系爭規定
…並無授權立法院或其他機關以命令為補充之規定。」結果,就如立法院行政單位所言,只
負責審核立委辦公室申報的助理名單、數額,是否屬實,其他一概從寬處理,並無任何限制
。
㈡立法目的與法律規範整體關聯性:
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編列「公費助理費」及加班費等費用的性質,應屬「給予立委聘用
公費助理所需經費的實質補貼」而非狹義的助理「薪資」概念。得由立法委員本於雇主身分
聘任公費助理,所需各項經費需求由立法委員自由分配運用。理由如下:
1.就立法沿革(釋憲聲請書,本院卷三第129至161頁):
從立法歷程並參照下列理由,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
補助,彈性勻用」:
⑴法制用語:
該法明定:「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法
律上是以「每一立法委員」統籌數額為單位。
⑵預算編列方式及說明:
從助理制度施行開始,預算書經費說明欄即明示屬於「委員助理研究補助費」83年度雖
修正為「公費助理經費」87年度首次使用「酬金」用語;但仍列在「委員問政業務」項下。
⑶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之定義:
將「助理待遇」納為「民意代表待遇」其中一項,並定義為「依法聘用之助理人員待遇
補助等屬之」意即公費助理經費屬於「民意代表待遇」的一環,而且是「立委聘用助理待遇
」的補助。
2.有權機關函釋:立法院就爭議條文,歷來函釋(釋憲聲請書已臚列)
「立法院公費助理,雇主為立法委員。」
「每位公費助理之薪資具體金額,在前述限制內,均由各委員自行決定,並無數額上限
之規定。」
3.立法院函覆檢送之「法制局編號1751專題研究報告」與立法院各函覆內容一致。認為編
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足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其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
助費性質。
㈢立法院發給之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目的在於補足立法委員問政所須之財力不足,本質屬於
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立法院自75年度以「助理研究補助」科目編列預算開始,至第五屆立
委任期屆滿(94年1月31日起)之前,均將該費用直接撥入立法委員帳戶,再由立法委員自行
統籌運用;意即立法委員助理並非立法院職員。因涉及包含公費助理費、加班值班費等近百
萬元撥入立委帳戶的稅捐問題,才改撥入指定之個別助理帳戶。此僅屬稅務機關行政作業、
稅務歸戶便利,對於助理費、加班費預算編列的性質及理由及相關費用由立法委員以雇主身
分統籌管理的本質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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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助理費是薪資不能大水庫,但高院依據憲法法庭裁判叫高院有關立法院組織法32條
的問題以有權機關也就是立法院的解釋為主,所以旗袍法官照立院的立法意旨,判定助理費
是補助委員問政需要的補助費不是薪資
難怪民進黨要急著把立法院秘書長送監察院,檢方現在要想怎麼主張助理費是屬於薪資打臉
高院跟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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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21)
推
a5687920
因為法院無法定義助理費
101.8.233.250 12/1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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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87920
助理費到底是補助給助理還是立委本人
101.8.233.250 12/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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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87920
這沒有明確定義
101.8.233.250 12/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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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cv
脈絡是補助給立委的
114.136.251.48 12/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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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問題就在目前的法令並沒有呈現這種脈絡,
42.72.215.212 12/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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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脈絡的說法就是在告訴你要看舊法不要看新
42.72.215.212 12/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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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法的意思
42.72.215.212 12/1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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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cv
立法意旨就這樣啊
114.136.251.48 12/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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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taguramu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3條規定,
114.46.72.66 12/19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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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taguramu
立法委員待遇之支給,比照中央部會
114.46.72.66 12/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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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taguramu
首長之標準。
114.46.72.66 12/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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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taguramu
這是2002年1月開始實施的法律
114.46.72.66 12/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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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taguramu
中央部會首長待遇,月俸公費合計21萬
114.46.72.66 12/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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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依現行法立委如果沒有聘請公費助理的話就
42.72.215.212 12/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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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不能請領這筆錢,這已經脫離舊法的範圍,
42.72.215.212 12/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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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63
不再是立委的實質補貼了。
42.72.215.212 12/19 11:52
推
sgamerisme
綠色的不會看法條啦,她說你錯,你就
42.77.94.40 12/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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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amerisme
是錯
42.77.94.40 12/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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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
討論這麼多天了 還有這樣見解 兩個例子給
114.39.110.212 12/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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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
你啦 阿童跟寬恒 旗袍都判有罪 判決都一樣
114.39.110.212 12/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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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
寫 不可挪用
114.39.110.212 12/1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