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財劃法不副署
: 地方無法拿到修法後的錢
: 總預算立法院又不審
: 地方政府應該很急吧
: 如果是照上一版本財劃法
: 印象中 行政院刪一堆地方補助款
: 那地方怎辦?
: 會不會出現只有綠營縣市拿到補助款的局面?
: 看起來也不錯 立委都不急了
照著既有政治現實來看,還能有什麼好意外的?
縱使真的成了常態,對這些政客來說,一點都不會覺得稀罕啦!
但如果論公平原則,要發生「只有綠營縣市拿到補助款的局面」,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畢
竟通常只能一起拖下水而已
一旦出現某些縣市因為分配「無爭議」,而較其他縣市更早拿到錢的狀況,一定的藍營縣
市會對簿公堂(合法管道)、甚至是搞政治施壓(是否合/非法,大概沒有人可以確定,
得看臨場發揮)
畢竟《地方制度法》在前,且最高行政法院亦有解釋
參考一一零年度抗字第三二一號裁定:(第五、(三)1.段)
「行政處分」乃係為取向於提供行政救濟目的之概念建構,而在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第
五項規定,已提供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有無牴
觸之疑義事項,提供「聲請司法院解釋」之救濟路徑。而此等救濟路徑,透過司法院釋字
第五二七號解釋意旨,乃是「地方自治團體對函告無效之內容持不同意見時,應視受函告
無效者為自治條例(本案屬自治條例)抑自治規則,分別由該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機關(
本案中有權聲請解釋之機關為臺中市議會)或行政機關,就事件之性質聲請本院(指釋憲
機關司法院)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令……。」
把戲玩多了,自然會被看透,到時真的別怪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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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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