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yQkkBot.jpg
https://www.threads.com/@tingyu_wang1969/post/DSUNlFHjyrD?xmt=AQF0oFW8LSSoK6upF_bbUuEch-KlXdHugkOg_Ub7yKp2yVUdjVzAjqYIJLMTQk_HB56nrNq8&slof=1
判決已出
而且也確認指出
是透過立法院的函覆
才有整個判決的依據
結果還真的除了錯誤
高市長當立委的時候
助理費的編列都在人事費
而不是在補助費
這下白紙黑字都中了
高院要怎麼下車
立法院提供偽證要怎麼究責
這應該是不小的事情
到底是法官特意包庇
還是立院騙高院
這件事情應該要有人負責任吧?
認真說這樣子改判成無罪真的超級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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