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opix.cc/EbcJha.jpg
這是財政部自己做的比較圖
然後立法院跟財政部要試算表,財政部說有但是不給看
只看財劃法兩個版本一年只差319億
有問題的不是總數,是原本行政院有2368億自己決定要給誰
現在變成公式發放,只剩下308億可以自行決定
受災戶就是過去十年計畫性補助大戶
不用懷疑當然是台南,高雄跟屏東,還有花蓮
加上年改修法,不是一年多300多億
替代率修正一年只差6~7.5%,最多30~50億
過去七年撥補2590億
不修法未來20年還是要撥補6000億以上
所以行政院突然說要舉債5000多億突破舉債法上限
這數字到底怎麼算的?
行政院總預算,特別預算,舉債都要經過立法院
行政院自己丟了一個沒有"試算表"的數字
自己假設立法院是立法局所有預算,特別預算,舉債全部沒有意見通過
自行說出了一個會超額舉債違法的結論?
還是同樣一句話
拿出試算表給大家看看你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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