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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連透過中評會開除被認定為不符合程序而無效 : 民眾黨這種「聯絡不到就除名」更是無稽之談 先講結論: 不僅除名無效,透過這種取巧的方式開會修改黨章,也會無效 類似判決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3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9 日 玄天宮主委, 副主委等人,不具有召集會員大會的召開權 因此主張那場會員大會的決議不成立 桃園地院判決原告勝訴,該會議決議不成立 法官提到「決議不成立」的認定和理由: 「所謂決議不成立,係指自決議之成立過程觀之,顯然違反法令在法律上不能認為有股東會召開或有決議成立之情形而言。」 「本件原告主張系爭會員大會決議有不成立之情事,如前所述, 被告屬非法人團體,其團體性質與法人無殊,本院自得類推適 用上開最高法院有關人的組織體之最高意思機關決議瑕疵之類 型、效力為認定。換言之,法官參照最高法院判決旨意,並類推認為 會議的召開或決議之成立,其程序有違反法令情形,決議不成立 結論: 如果有任何一個民眾黨員,不滿意民眾黨用黨員除名方式通過大會 那麼告到法院,法院很可能會因為認定該會員大會未達法定人數 會議的召開不成立,而該次會員大會決議當然也就不成立 修改黨章白忙一場,四年沒開黨員大會也無法解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9.67.119.103 (英國)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HatePolitics/M.1593598627.A.ADB.html 如果是要告「會議決議不成立」,那沒被除名的也可以告 就看民眾黨中央會推出怎麼樣的黨章修改草案 到時候再來開開眼界 補正方式不就是...黨員大會 沒有啦 1/2出席,然後出席的2/3同意 你是說什麼東西相反過來? 怎麼會沒有,沒有過半會員出席黨員大會,會議就無效啊 最好是還能這樣凹... 不過民眾黨創黨黨員心思細膩,已經幫你把這個不是漏洞的漏洞補起來了 民眾黨黨章 第二十六條 除章程或決議另有規定外,本黨各級會議議事規則依「會議規範」之規定。 根據會議規範 第四條 (一)永久性集會 ,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數超過應到 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 黨員大會怎麼會是會員無定額... 拜託...黨員要造冊,怎麼可能是無定額 黨員大會的應到人數就是全體合格黨員啊 ※ 編輯: pujipuji (129.67.117.93 英國), 07/01/2020 22:22:07

推文 (49)

yien 推噗噗 07/01 18:18
want150 柯粉那麼忠誠,被除名也會痛哭流涕的 07/01 18:19
rumor3456 請問這兩個案例審理花了多久?說不定柯黨直接用訴訟拖 07/01 18:21
rumor3456 過4年 07/01 18:21
larusa 只要有一個被除名黨員提起訴訟,就可能自始無效 07/01 18:21
acln0816 告了再說 07/01 18:21
larusa 阿摸,這個自始無效回溯,管它幾年,民眾黨就得面臨解散 07/01 18:22
mirroshadow 昨天大同案柯粉洗了一整天綠共,今天柯黨直接示範 07/01 18:23
mirroshadow 什麼才較真正的「共」 07/01 18:23
mirroshadow 把名字遮起來,我還以為是中國開人大會咧 07/01 18:23
octopus4406 但可以和大同一樣 讓你去告 拖到下次大選後 他就贏了 07/01 18:24
neverfly 更白痴的是不選黨代表,明顯是只想撐過一時不想永續經 07/01 18:25
neverfly 營,我就問撐過這次後,TMD還收不收新黨員? 07/01 18:25
neverfly 收的話只會讓下次黨員大會更難開更接近解散 07/01 18:25
larusa 政黨有政黨法規範,有解散政黨的規定,比公司法嚴格一些 07/01 18:26
moose01 決議不成立 法院應該是可以要求限期補正啦 07/01 18:28
neverfly 黨章修改要2/3黨員出席,比一半還難 XD 07/01 18:30
ERT312 黨員大會好難 07/01 18:30
steven0503 其實剛剛噗吉的文我就有說了一個人就夠了 只要出來 就 07/01 18:55
steven0503 是沒用 乖乖的用至少1萬2的名單有那麼難嗎 07/01 18:55
rumor3456 報告秘書長 如果柯只是想拿民眾黨當門票 那脫過4年就沒 07/01 19:09
rumor3456 差啦 07/01 19:09
antilibra 假設真選上了 那不就參選資格自始有慮? 沒選上再開 07/01 19:31
antilibra 一個黨保溫? 07/01 19:31
antilibra 弱化老宋? 嘻 07/01 19:31
chiangdapang 問題是,政黨法的條文,和你說的,剛好是相反過來? 07/01 19:31
TheoEpstein 英粉簽到一下 07/01 19:44
s81048112 簽到 還是要說 TMD不是有找律師??? 結果越找越違法 07/01 19:53
lavarslaker 他現在就是賭你們不會告他們拉 07/01 20:07
chiangdapang 政黨法的條文裡面沒有寫會議本身無效的條件,只有特 07/01 21:01
chiangdapang 定決議事項有效無效的要件 07/01 21:01
chiangdapang 也就是說你的訴訟標的,是民眾黨黨章修改無效確認 07/01 21:07
chiangdapang 之訴 07/01 21:07
chiangdapang 政黨法只有規範使「決議有效」的人數比例(政黨法第1 07/01 21:18
chiangdapang 6條) 07/01 21:18
MickJan 現在的問題在於這個黨員大會有效與否吧?? 07/01 21:23
chiangdapang 除非是民眾黨本身對黨員大會有另訂獨特的議事規定, 07/01 21:25
chiangdapang 就另當別論,只要決議的效力及格線不牴觸政黨法即可 07/01 21:25
chiangdapang 因為政黨法沒規定會議本身多少比例的人去開才不算流 07/01 21:28
chiangdapang 會,除非是4年完全都沒有做開過會的動作(這種狀況 07/01 21:28
chiangdapang 其實就是黨務已經死亡的差不多了),行政機關才會去 07/01 21:28
chiangdapang 廢止登記,之前就廢止登記一大票 07/01 21:28
chiangdapang 黨員大會並不屬於議事規範中的永久性集會哦,這個 07/01 21:29
chiangdapang 之前討論過了 07/01 21:29
chiangdapang 政黨的黨員大會,屬於會議規範第4條第1項第三款的「 07/01 21:32
chiangdapang 會員無定額」者 07/01 21:32
chiangdapang 永久性集會,類似立院議事,某些政黨的中常會或評委 07/01 21:51
chiangdapang ,有應到人數,額定人數的要求,還可以扣除公假病 07/01 21:51
chiangdapang 假再計算,黨員大會怎麼有扣除請假? 07/0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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