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
其實已經沸沸揚揚的了
你看那些女權說
首先,你得先是個人
然後才是女人,或者妻子、或者什麼身分
說的非常好
但是現在的台灣
就這幾年校事會議「監斬」老師的情況
首先,你先是個老師
往上發展
你才能是個人
身體權被傷害
反擊還要被判罪
這表示「老師」這種職業的
連「基本的人權」都沒有
這違憲了吧?
違反憲法,校事會議的決定
竟然比憲法還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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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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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ax123
養活多少廠公
36.238.194.177 06/0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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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bmuch
綠共要飯啦
39.9.135.176 06/0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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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no
党比憲法大,青鳥比憲法大
123.240.232.87 06/0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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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lim
大家走在路上 都要小心後方
114.25.148.136 06/0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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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8861
老師很悲慘的。。。。。。。。。。。。
27.242.162.47 06/04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