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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73 (地球是個太空艙)》之銘言: :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 男子張泓毅前年在三重住處勒斃陳姓妻子、岳母及三歲繼子,伴屍六日後棄屍租屋處,再 : 竊取現金、存摺、首飾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家暴殺人等罪判他三個死刑,為國民 : 法官判死首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辯論終結,律師稱張非犯「情節最嚴重」之罪 : ,死者家屬不滿說「只接受死刑判決」,審判長諭知七月九日宣判。 : 推 lovesinker: 律師講這種話 良心不會抖一下嗎 49.216.160.223 05/29 07:17 按照最近期的刑事裁定書(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國審上重訴字第八號),其實都已經 明示羅開、林俊宏、唐玉盈都是「法律扶助律師」了(同時也是從第一審一路幫上來的樣 子) 也就是說,因為這個案件是「強制上訴第二審」的案件(不管被告是否要提、即使檢察官 認定「沒有事實認定的瑕疵」,第一審都會依法將卷宗逕送上來審判),所以他們仍然負 有為被告利益服務的義務。 從而,要質疑他們的「良心」,基本上他們自己也有特定難處(除非進來的目的是要「服 務廢死」),是沒辦法的事。 按:在延長羈押案中,第二審是說:(依五月廿一日版本) 茲因羈押期間即將屆滿,經本院於一一五年五月二十日訊問被告,並聽取檢察官、被告及 辯護人之意見後,本院審酌卷內各項證據資料後,認被告涉犯家庭暴力之殺人罪、家庭暴 力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又其犯後曾逃往臺中,有潛逃之事實,且 其所涉犯上開罪名屬最輕本刑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業經原審法院 各判處死刑(共三罪),尚未確定,參以一般人趨吉避凶、畏懼重罪審判、執行之正常心 理,客觀上其畏罪逃亡,以規避審判及執行之可能性,是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 亡之虞。復考量被告所涉前開犯行之犯罪情節,造成被害人陳○○、劉○○、兒童陳○○ (真實年籍、姓名均詳卷)死亡,嚴重危害個人生命法益,經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 行使、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前開羈押原因仍存在,且非 予繼續羈押,實難確保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 但必須擔心的是,此案的合議庭組織中,有「旗袍法官」參與(【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 長許永煌法官、郭豫珍法官、程欣儀法官) 所以是否能維持第一審的死刑判決、會否出現各種「引經據典」的文學表述,感覺必須先 起疑心了... (且不僅是「豬腳麵線」的問題這樣簡單)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7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780011371.A.9EA.html

推文 (5)

wu73 她是受命?陪席?審判長? 1.34.107.119 05/29 07:39
laptic 沒講 但只知道許姓肯定是審判長(告知辯 27.125.241.56 05/29 07:53
laptic 論終結的那位) 27.125.241.56 05/29 07:53
mike110100 反對死刑 支持關到死 42.73.0.47 05/29 08:05
hikaru77613 還在幻想會維持原判? 101.12.206.94 05/2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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