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嬌真的是誤國,
一天到晚下幹,
明明傳染病防治法就在那裡,
還在那邊亂。
https://laws.gov.taipei/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13987
https://i.mopix.cc/nl3LIE.jpg
不要一天到晚裝聖人,搞到小感冒大流行,
就是民族罪人。
※ 引述《notepad67 (神、踏馬大先鋒)》之銘言:
: 外籍移工 HIV(愛滋)政策懶人包
: 1. 來前不准驗,來台不必檢:
: 2015 年修法後,已經全面取消外籍人士來台需篩檢 HIV 的規定。
: 雇主地雷: 雇主或仲介如果為了自保,私下要求移工檢驗或提供報告,
: 直接違反《就業服務法》,將面臨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
: 且後續的招募與聘僱許可也會遭到廢止。
: 2.檢出不准換,不能強迫回國:
: 確診 HIV 不能作為遣返的「唯一理由」,也不能因此廢止聘僱許可,
: 依法必須保障其就業與工作權。
: 後續處理: 如果移工願意留台,可以跟原雇主協調繼續做,或是辦理轉換雇主。
: 如果在轉換期間沒有新雇主願意承接,也要等到「合約期滿」才能由原雇主安排出國。
: 3. 醫藥費補助與健保大傘確診前兩年(專案補助):
: 2024 年 8 月起,只要在台灣通報確診、有居留證/健保卡,
: 且月薪低於 48,000 元(大部分基層移工皆符合此條件),
: 前兩年的愛滋治療藥品與相關檢驗費,由疾管署的「支持計畫」補助。
: 兩年後(健保給付):
: 服藥滿兩年後,只要該移工有依法加入台灣全民健保,
: 後續的高額治療費用(官方估計每年約 20 萬台幣)就全數回歸健保給付規定辦理。
: 重點是
: 來前不准驗,來台不必檢,檢出來也不準換掉,
: 不能叫他回國,二年內台灣人補助吃藥,二年後全部用健保
: 愛滋勞工來台全包給台灣人照顧,如果沒人要這個移工,要台灣人養他到約滿
: 如果真的為了什麼外交去開放史國勞工,真的全台灣人都欠執政黨
: https://www.cdc.gov.tw/En/File/Get/zyBSd1PHbTo_jFsbo32wTw
: 一、 我國目前對於移工感染愛滋病毒(HIV)者入境之作為
: Q 1 移工在臺工作,雇主或仲介可否要求移工檢驗愛滋病毒(HIV)或提供檢驗結果?
: A 1 不可以。
: 為尊重愛滋病毒(HIV)感染者人權並符合國際趨勢,「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
染
: 者權益保障條例」已於 2015 年 2 月 4 日修正,刪除外籍人士在臺停留超過 3 個月
需
: 接受 HIV 篩檢相關規定。移工如有感染疑慮、或有感染風險行為,仍可選擇自費檢驗
: HIV、或透過多元篩檢管道(如自我篩檢、匿名篩檢等)進行 HIV 檢驗。
: 至於 HIV 檢驗結果,依法醫療機構只能告知當事人,不得提供予雇主。雇主如在招募
及
: 僱用移工時,要求篩檢或提供 HIV 檢驗結果等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將會違反就
業
: 服務法第 5 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 6 萬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對雇主後續申
請
: 聘僱外勞案件不予核發或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 另外,人力仲介公司若受雇主委任,要求移工篩檢或提供 HIV 檢驗結果等非屬就業所
需
: 隱私資料,亦將依法查處。
: Q 2 若移工來臺後,是否會因為確診 HIV 感染而被遣返出境呢?
: A 2 我國自 2015 年 2 月 4 日總統令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
保
: 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取消外籍 HIV 感染者之入境、停留及居留限制,因此移
工
: 如果確診 HIV,不能以此為唯一理由而被遣返回國。
: Q 3 移工若為 HIV 感染者,雇主可否遣返移工或廢止其聘僱許可?
: A 3 不可以。
: 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 條之規定,HIV 感染
者
: 之就業與工作權益應給予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或不公平之待遇。
: 移工如確診 HIV 請積極接受治療,穩定控制病情與維持健康狀況,若欲返回母國,仲
介
: 或雇主應協助其完成解約驗證等程序;若其仍有意願留臺工作,經與原雇主達成合意,
可
: 辦理轉換雇主並由有意願承接之新雇主聘僱。此外,移工於勞動部規定等待轉換雇主期
間
: ,倘無雇主願意承接,仍須於期滿後由原雇主安排出國。如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符合
勞
: 動部安置相關規定,經地方政府認定雇主無法妥善照顧,仍可予以安置。
: Q 4 移工若在就業時受到歧視或不公平待遇,該怎麼辦?
: A 4 可洽詢勞動部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有中文、英語、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等
服
: 務)或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https://go
v.
: tw/gwj)查詢相關資訊。
: Q 5 移工如為 HIV 感染者,在臺治療 HIV 的費用為何?
: A 5 HIV 感染者每年治療之醫療費用約新臺幣 20 萬元(約美金 7000 元),因此建議移
工
: 準備來台前可先於母國接受 HIV 篩檢,了解自身健康狀況;如果為 HIV 感染者,建議
先
: 留在母國接受治療至穩定控制病情;仍欲來我國的工作者,可先行購買醫療保險,以免
造
: 成個人財務負擔。
: Q 6 如果移工檢驗確診 HIV,該怎麼辦?
: A 6 HIV 感染為我國法定傳染病,如移工經檢驗確定感染 HIV 時,醫療院所會通報衛
生
: 單位,後續會有衛生單位人員主動與之聯繫,並給予相關衛教諮詢服務,因此不用過度
擔
: 心。如有醫療相關問題(如:就醫地點等)請參考 Q8;若需其他諮詢或處遇服務資源(如
:
: 衛教諮詢、篩檢、權益保障等),請參考 Q10。另外也可參考本署製作之「外籍愛滋感
染
: 者在臺
: 問與答」(http://at.cdc.gov.tw/TZ8f60),或洽各縣市衛生局(或可洽詢本署免付費
: 1922 防疫專線查詢)。
: Q 7 移工如為 HIV 感染者,在臺是否有 HIV 相關治療費用的補助或資源可以使用?
: A 7 疾病管制署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推動「在臺外籍愛滋感染者服藥 2 年內支持
計
: 畫」,提供在臺開始服藥治療 2 年內,且符合以下條件之外籍感染者,補助其愛滋治
療
: 藥品及相關檢驗:
: 1. 於我國通報確診愛滋病毒(HIV)感染,且領有我國居留證或健保卡。
: 2. 於我國通報確診後,開始服用愛滋治療藥品未滿 2 年,且不符合「人類免疫缺乏病
毒
: 感染者治療費用補助辦法」條件,須在我國自費接受愛滋治療。
: 3. 無收入或在我國就學學生或每月薪資低於新臺幣 48,000 元。
: 有關支持計畫詳細內容,可參考以下網頁:http://at.cdc.gov.tw/56i9l0
: 至於在臺服藥 2 年後治療費用,若有加入我國健保者,則依健保給付規定辦理,相關
問
: 題可洽健保署諮詢服務專線 0800-030-598,此外,若無法符合支持計畫加入條件,後
續
: 愛滋治療藥品的需求,可尋求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02-25561383)或露德協會(02-
: 23711406)等民間團體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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