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之前那個改圖血跡檢察官的,
就只是血跡,什麼都沒說耶,
檢察官就可以超譯成「具有強烈恐嚇意味」,
然後就申請「羈押禁見」,
並建請法院量處戴男7月以上、林女6月徒刑!
現在這個抓到了是自己人反串,
哪怕他連斬首都說出來了,對象還是總統,
喔~只是政治廚啦,好啦,緩刑3年,嘻嘻。
我糙你媽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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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60.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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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把你家搜乾淨再說,然後把你親友都弄進來羈押一下,
讓你出去連朋友都沒有^^
※ 編輯: louiswei1986 (211.20.60.7 臺灣), 05/26/2026 13:31:02
推文 (6)
推
SShirakawa
如果不是自己人的話呢?
223.137.50.110 05/2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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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zper
不是就直接雞鴨啊
125.230.216.135 05/26 13:32
噓
Js1233
不爽可以去天安門罵習包子,肯定屍骨無存
59.124.114.77 05/26 13:43
推
star99
5萬緩刑 有黨證就可以這樣喔
42.73.59.254 05/2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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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KUNE
反正台灣已成人治社會,就跟以前惡縣令想
124.218.152.118 05/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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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KUNE
壓誰就壓誰一樣
124.218.152.118 05/26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