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小弟認為酒駕和毒駕是兩件事
不能混為一談
酒精在我國是合法可以取得
只是法律規定酒後不能駕車
因此可以提高酒駕刑責來遏止此類事件發生
而毒駕完全就是不同概念
首先濫用管制藥物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為
如果你要提高毒駕的刑責
不如從最根本的持有、販賣、運輸及製造管制藥物方面下手
小弟當然也不反對提高毒駕刑責
只是從邏輯上來說
這樣的做法顯得治標不治本
好像有默許管制藥物氾濫的味道
或是採取消極管理的感覺
如果是我就針對依托醚酯這項藥物進行嚴格的管制
大麻都可以是二級了
那給這喪屍煙彈升級一下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
如此一來不管是運輸 製造 販賣
所有的刑責都會加重
該藥物的成本也會提高
最後反應在價格
也許
至少就不會被那麼多阿薩不魯的人濫用
造成如今社會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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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9.6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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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用毒品就直接死 連開車的機會都沒有
最有效卻也是最難實行的辦法 臺灣使用藥物的人比你我想的都還要多
目前看起來三年是短了點 提高分級只是希望能從根本的分級制度加強管控
小弟單就毒品分級以及單價下去比對做分析 有誤還請提出高見
同意毒駕及毒駕致死的刑責上調 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得解決
※ 編輯: doublelong (42.77.50.189 臺灣), 05/25/2026 17:35:01
推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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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isme
邏輯根本不對 毒駕就死刑至少不會再犯
61.216.64.210 05/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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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chi
修法販毒死刑 持有鞭刑就有用了
27.240.123.41 05/25 16:00
推
MarcusWright
少見邏輯正確 毒駕酒駕勿混為一談
114.24.248.14 05/25 16:01
推
Zyn
第一刑法185-3不限於毒品,第二依托咪酯早就
49.215.101.169 05/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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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
是二級毒品,第三單是毒駕行為即可處三年以
49.215.101.169 05/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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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
下徒刑;說到底法官能判多輕判多輕的心態不
49.215.101.169 05/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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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
改,說再多都沒用
49.215.101.169 05/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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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刑責加重成本就會提高這點就是個錯誤認知
114.45.146.146 05/2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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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on50
推毒駕死刑
101.10.86.73 05/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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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pp
源頭著手
111.254.35.247 05/25 18:25
推
Zyn
判決書隨便翻就知道,毒駕的”行情”就是大
49.215.101.169 05/2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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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
概4個月,然後易科罰金繳個12萬元就沒事了,
49.215.101.169 05/2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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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n
這有嚇阻作用嗎?
49.215.101.169 05/25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