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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小弟認為酒駕和毒駕是兩件事 不能混為一談 酒精在我國是合法可以取得 只是法律規定酒後不能駕車 因此可以提高酒駕刑責來遏止此類事件發生 而毒駕完全就是不同概念 首先濫用管制藥物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為 如果你要提高毒駕的刑責 不如從最根本的持有、販賣、運輸及製造管制藥物方面下手 小弟當然也不反對提高毒駕刑責 只是從邏輯上來說 這樣的做法顯得治標不治本 好像有默許管制藥物氾濫的味道 或是採取消極管理的感覺 如果是我就針對依托醚酯這項藥物進行嚴格的管制 大麻都可以是二級了 那給這喪屍煙彈升級一下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 如此一來不管是運輸 製造 販賣 所有的刑責都會加重 該藥物的成本也會提高 最後反應在價格 也許 至少就不會被那麼多阿薩不魯的人濫用 造成如今社會的混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9.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779695408.A.9F8.html 這樣應該用毒品就直接死 連開車的機會都沒有 最有效卻也是最難實行的辦法 臺灣使用藥物的人比你我想的都還要多 目前看起來三年是短了點 提高分級只是希望能從根本的分級制度加強管控 小弟單就毒品分級以及單價下去比對做分析 有誤還請提出高見 同意毒駕及毒駕致死的刑責上調 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得解決 ※ 編輯: doublelong (42.77.50.189 臺灣), 05/25/2026 17:35:01

推文 (13)

neilisme 邏輯根本不對 毒駕就死刑至少不會再犯 61.216.64.210 05/25 15:53
kukuchi 修法販毒死刑 持有鞭刑就有用了 27.240.123.41 05/25 16:00
MarcusWright 少見邏輯正確 毒駕酒駕勿混為一談 114.24.248.14 05/25 16:01
Zyn 第一刑法185-3不限於毒品,第二依托咪酯早就 49.215.101.169 05/25 16:11
Zyn 是二級毒品,第三單是毒駕行為即可處三年以 49.215.101.169 05/25 16:11
Zyn 下徒刑;說到底法官能判多輕判多輕的心態不 49.215.101.169 05/25 16:11
Zyn 改,說再多都沒用 49.215.101.169 05/25 16:11
su4vu6 刑責加重成本就會提高這點就是個錯誤認知 114.45.146.146 05/25 16:21
stephon50 推毒駕死刑 101.10.86.73 05/25 17:13
attpp 源頭著手 111.254.35.247 05/25 18:25
Zyn 判決書隨便翻就知道,毒駕的”行情”就是大 49.215.101.169 05/25 19:22
Zyn 概4個月,然後易科罰金繳個12萬元就沒事了, 49.215.101.169 05/25 19:22
Zyn 這有嚇阻作用嗎? 49.215.101.169 05/2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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