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兩度謊報酒吧吸毒打架!竟想「測警察效率」...最重罰1.2萬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今(25)日凌晨一名51歲陳姓男子酒後失控,竟在短短一小時內連續兩次向
警方謊報仁愛街某酒吧「有人吸毒又打架」,警方不敢大意,兩度派出大批警力趕赴現場
,經查發現根本是子虛烏有。就在警方擴大巡邏時,當街逮到正在講電話、神情激動的陳
男,他這才坦承只是為了「測試警察的到場速度」,訊後依社秩法送辦,最高將開罰1萬
2000元。
今天凌晨12時許,三重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聲稱仁愛街上的酒吧內正發生集體鬥毆,且
現場還有人在吸食毒品。由於案情涉及毒品與鬥毆,警方立刻調派快打部隊火速趕往現場
。不料,員警衝進酒吧查看並調閱店內監視器後,發現根本沒有任何吸毒或打架的跡象。
沒想到一個小時後,凌晨1時許,勤務指揮中心再度接到同一通報案電話,對方言之鑿鑿
地重複相同內容,堅稱酒吧正在大亂鬥。警方基於治安維護,不敢掉以輕心,第二次派員
趕抵現場查證,結果依舊風平浪靜,確認又是報假案。
接連被耍兩次,員警研判報案人極可能就在附近觀察,於是擴大在周邊巷弄進行地毯式巡
視。隨後,在仁政街152號前時,赫然發現一名男子渾身酒氣正拿著手機不斷講電話。面
對員警上前盤查與詢問,陳男情緒激動不斷跳針「有事嗎、有事嗎?」最後才承認自己就
是報案人。目的竟然只是為了「測試警察的到場速度及效率」。
警方聽聞當場嚴厲斥責浪費警力資源的自私行為,並依規定完成權利告知。全案訊後,警
方除了通知家屬前往派出所將這名爛醉的陳男帶回外,針對報假案行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
護法第85條第1項第3款「故意向公務員謊報災害」進行掣單,陳男將面臨拘留或最高1萬
2000元的重罰。
https://boba.ettoday.net/videonews/501131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25/31716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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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1141
小草
223.136.99.202 05/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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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841102
低端份子
49.216.254.30 05/2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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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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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2.8 05/2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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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light
測速度?接來下要幹大事嗎?
106.104.104.132 05/25 14:31
推
puritylife
通常測速度都是為了計畫犯罪啊
211.20.88.40 05/25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