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telleRinz (小艾)》之銘言:
: 記者袁志豪/台南即時報導
: 台南香酥鴨店家48歲鄭傳吉日前酒駕高速衝撞正在收垃圾的23歲陳姓女清潔員,陳女當場
: 死亡,台南地檢署將鄭聲押獲准,今年2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
: 嫌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將於6月9日上午開庭;陳女妹妹發聲「希望司法能給我們家一個公
: 道。」
: → mightshowgun: 不要幻想了 59.115.41.101 05/25 08:57
說這「幻想」,被告也在做著同樣的一件事喔~
按照臺南地院一一五年度國審強處字第三號刑事裁定(結果:延長羈押二月,自一一五年
五月十一日起計算,於四月三十日作成):
「茲因被告之羈押期間即將屆滿,被告於本院訊問時雖陳述意見略以:希望可以交保,讓
被告可以到被害人靈前祭拜,跟被害人家屬當面道歉,被告願提出新臺幣十萬至十五萬
元保證金等語。被告之辯護人則陳述意見略以:被告已認罪,請給予被告具保機會,讓
被告出去處理和解事宜等語。」
*按:本訴案號「一一五年度國審交訴字第二號」
但後面卻提到:
「……本案目前審理進度業於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進行準備程序,並定於一一五年六月五
日進行選任程序,另定於一一五年六月八日至一一五年六月十二日進行審理及評議程序
……本院審酌被害人陳○○因被告之犯行而死亡,復供稱目前無業、名下無財產、經濟
狀況不佳,被告日後可能面臨需對被害人家屬給付高額金錢賠償之情形,則被告在面臨
重刑及高額賠償之雙重壓力下,有逃亡之高度可能……。」
綜合這些,是能期待會有和解的契機嗎?
而且從被告「自稱」的情況來看,倒是覺得想要暫時性的自由,根本不切實際,不然就是
強制處分庭法官失職了
反正現在的意思,應該是希望能判多重就多重,但會重到哪裡去,任憑誰都不能有基於「
應報」的指望(即結果可以迎合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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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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