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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籃球同事變仇人! 掐脖辱罵「喜憨兒」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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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籃球同事變仇人! 掐脖辱罵「喜憨兒」下場曝
20:412026/05/24
中時新聞網 黃勝治
一場同事間的籃球賽,沒促進到友誼竟打到進法院!台北梁姓男子不滿葉姓同事搶球時與
他碰撞,見對方跌坐在地,竟氣到上前掐脖、壓地推行,害葉男頸部擦挫傷、背部鈍傷;
被眾人拉開後,還當場嗆罵「你是不是喜憨兒」。台北地院認定梁男犯傷害及公然侮辱罪
,判拘役20日、罰金5000元。
判決指出,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24日晚間11時許,梁男與已離職的葉姓同事在新北一處9樓
籃球場打球。過程中,葉男為了搶球與梁男發生碰撞,葉男也因此重心不穩跌坐在地。未
料梁男情緒瞬間失控,竟上前抓住葉男衣領,並以手按壓其胸口及頸部附近,將人壓在地
板上往後拖行。
葉男事後到醫院急診,診斷受有頸部擦挫傷及背部鈍傷。他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打球過
程中撞到梁男,沒想到對方竟掐住他的脖子質問「為什麼故意撞我」,之後還將他拖行。
現場2名證人也證稱,當時確實看見梁男掐住葉男脖子,並在球場上拖行,雙方被分開後
,梁男還出言辱罵。
梁男庭上否認傷害與公然侮辱,辯稱是葉男先挑釁、衝撞,他才出手壓制,並沒有主動攻
擊,也沒有辱罵對方。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後認為,葉男雖先在球賽中撞到梁男,但籃球
運動本就難免肢體碰撞,且葉男當時已跌坐在地,侵害已結束,梁男再上前掐壓、拖行,
顯非正當防衛,而是事後報復。
法院也指出,「喜憨兒」一詞明顯帶有人身攻擊意味,足以貶損他人人格與社會評價。梁
男是在籃球場公共空間辱罵,符合公然狀態,已逾越言論自由合理範圍,構成公然侮辱。
法官審酌,梁男只因打球碰撞未能理性處理,動輒暴力相向,造成葉男受傷,又口出惡言
貶損人格尊嚴,犯後還矢口否認,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難認有妥善處理糾紛誠意
。因此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另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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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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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喜憨兒不能打籃球嗎
106.1.224.80 05/2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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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98
扁人+罵才五千 划算啦
223.143.247.177 05/24 22:53
推
divaxxxx
台男打個籃球都能進法院,優秀
219.68.23.96 05/24 22:53
推
antigidu
喜憨兒
42.73.220.60 05/24 22:54
推
popptt
xdddddd
36.225.14.175 05/24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