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八卦優文子啦!
剛剛吼,大概在九點多,我在台北高鐵車站的自動售票機,撿到錢錢啦!
因為沒有看到前面一個人,沒辦法拿去還對方,所以我只能記下自動售票機號碼還有把錢
錢拍照,再把錢錢拿去服務臺啦。
服務台妹妹,給我一張表格說,如果超過六個月沒有人認領,你要不要放棄所有權,我一
時貪心就說我不要放棄了…
這樣的話,半年後沒人認領我是不是就賺到了啊?
有沒有拾金不昧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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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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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都分
※ 編輯: callhek (42.72.118.117 臺灣), 05/23/2026 22: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