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追根究底
必須馬英九本人出來決定才算數
所以在周美青、馬以南
出來發表意見之後
馬英九基金會隨即回應,
尊重馬家家人決定,
後續安排將依馬英九本人意見處理。
很明顯意思是
馬英九本人說的才算數
而馬英九本人的意見
之前就講得非常清楚
不論他本人是否失智
都不是可以違法貪瀆的理由
到底有沒有違法?
有沒有在金錢上不夠清楚?
直接依法律依規定
請蕭旭岑開誠布公
把金錢流向充分的說明清楚
這樣就可以了
真的不需要什麼都要扯馬英九身上
而且也跟馬英九無關
自己金錢上也沒有搞清楚
說清楚問題就可以了
不要牽拖馬英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779417926.A.36E.html
推文 (3)
噓
bustyma19
去聲請監護宣告吧
114.136.122.136 05/22 10:47
噓
bj4j45
欠噓
42.79.129.60 05/22 11:03
噓
froce
三小?你這邏輯大概可以當謎偵探
42.79.195.11 05/2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