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太瞎了吧
要是法官故意把你家賣掉,你都沒發現
等過了好幾年,你要處裡房產的時候才發現
疑...我家怎麼被法官 偷賣!!!
上法院 法官說 超過處裡時效
WTF?
開車被人從後面撞 也是你一直沒看後面的錯嗎?
難道要每個人無時無刻去地政事務所查,房子有沒有被偷賣嗎?
國家賠償法 公務員不法行為型(第2條)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不作
為),導致人民權利受損時也一樣適用。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國家(賠償義務機
關)可向該公務員求償。
而且國賠法明明寫的就是"知悉",意思就是當事人已經清楚的知道,才開始算時間
結果你說什麼? 提告時間太長 超過時效?
法律什麼時候開始計算時間經過的? 明明就是只看當下情況! 當下沒超過就沒超過
不就是官官相護,不要讓學長 賠錢、難看、沒面子
才判他敗訴的
恐龍法官 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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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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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ks02
拿錢辦事 vs 做對得起良心的事。北檢做的
1.173.100.173 05/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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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ks02
很明顯
1.173.100.173 05/19 23:39
推
dankyo
基款政府...唉
203.73.103.193 05/19 23:59
推
abcdragon
這樣飼料費又有著落了r
118.168.222.158 05/20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