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第9款
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重點來了
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不是啊 如果是被抓現行的也就算了
但這個肯定是yter影片上傳後 政府看到生氣氣
那好 不爽 頂多就截圖寄送罰單就好了吧
打電話是想嚇唬誰?
※ 引述《hentaihhh (液男)》之銘言:
: 戰神鄒小捷
: 我被交通部處理了!警察來電嗚嗚嗚該怎麼辦?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4UPQ5YdmPQ
: 好奇問問 法源哪來? 橋上不可錄影?
: 那我車上有行車記錄器之類的要不要上橋時關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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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
推
kutkin
要確定行為人是誰
114.27.85.114 05/17 09:30
→
justice2008
當初不要得罪黨 黨需要嚇唬人???
114.32.14.43 05/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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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aki1986
他可以告公共危險罪,這種惡意行為本
150.116.210.149 05/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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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aki1986
來就該以刑法起訴
150.116.210.149 05/1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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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aki1986
支持政府強制告下去,呵呵
150.116.210.149 05/18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