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當然不是無敵的,當年張國煒拿出張榮發的遺囑,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長榮總管理處宣
布自己擔任總裁
結果呢?
大房全體共識裁撤總管理處,總裁頭銜保留給張榮發
張國煒只當了「一日總裁」
沒多久連長榮航空董座位置都保不住
因為總裁是虛銜,只有張榮發能當
法律上各公司還是歸各自負責人管
大房加起來長榮國際總持股過半,要怎麼改都可以
遺囑是不能超越法律的
基金會隔了這麼多年發起訴訟,應該是有備而來
所以我認為,基金會在法律上有機會贏
首先死因贈與不需要書面,形式不是問題
法律上死因贈與是契約,為不要式行為
張榮發的自傳文字、公開演講代表他有「要約」
而基金會既然會主張死因贈與,表示有「承諾」
要約與承諾一致,這就構成合法契約
契約構成之後,理論上可以撤銷
但根據民法第 419 條:
「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遺囑是秘密做成,張榮發死後才拿出來
不但沒有向基金會意思表示
遺囑文字也沒有說明要撤銷死因贈與契約
當然我不是法官,但張國煒的律師無法只拿著遺囑去主張「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遺囑頂多是訴訟素材之一,本身大不過法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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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4)
推
gino0717
傳位給四阿哥
123.194.160.221 05/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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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005205
十四子,于四子...
111.71.29.233 05/15 20:26
推
littlekidd
好奇如果這麼有效,為什麼這麼多年後
1.163.195.163 05/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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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kidd
才主張?
1.163.195.163 05/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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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5772767
畢竟死因贈與台灣判例也找不到幾個
82.140.187.13 05/1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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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5772767
,單憑基金會自己也是想破頭吧!這
82.140.187.13 05/1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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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5772767
幾年就算把張榮發說過的證據提出來
82.140.187.13 05/1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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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25772767
,沒有提告也是啞巴吃黃連
82.140.187.13 05/15 21:18
推
ting970501
意志看來不是改變,而是被扭曲吧!如
42.72.40.68 05/1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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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970501
果說張榮發早就有寫過書、也公開講過
42.72.40.68 05/1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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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970501
,那後面遺囑還可信嗎?
42.72.40.68 05/1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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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medu
是否能類推民1220?基金會與張榮發是否
111.254.64.14 05/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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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medu
有對價?
111.254.64.14 05/1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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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medu
有負擔關係?
111.254.64.14 05/1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