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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無照酒駕撞死人竟落跑!死者家屬反求情:他還要養7歲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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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7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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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擔任廚師的新北市男子張木馨因酒駕被吊銷重型機車駕照,前年(2024年)涉酒後無照騎機車上路,失控追撞騎機車的洪姓男子後逃逸,洪男傷重不治,張男5小時後落網,酒測值仍高達1.0,被起訴涉犯酒駕致人於死罪及肇逃罪,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今(7日)將張男所犯2罪合併判刑8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2016年曾涉酒駕被緩起訴,他的重型機車駕照在2023年5月29日也因酒駕被吊銷,另有40多筆交通違規紀錄,但2024年10月6日晚間6點多,張男和親友聚餐喝完酒,逞強從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3段無照騎機車回家,當晚8點多途經新北市樹林區保順街,不勝酒力追撞騎機車的洪男。
張男肇事後沒停留查看或報案求助,反而加速逃逸,60多歲洪男人車倒地、傷重不治。警方循線追查,隔天(7日)凌晨1點多,查獲張男到案做酒測,呼氣酒精濃度仍高達每公升1.0毫克,新北檢起訴張男涉犯酒駕致人於死罪、求刑13年,涉犯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罪,求刑2年。
新北院昨(6日)選任國民法官參審,認為張男明知政府多次宣導不得酒駕,新聞報導也常見酒駕致人於死或致傷、使許多家庭因此破碎的不幸事件,加上張男自身已有2次酒駕被查獲紀錄,事發前,張男二哥勸他搭計程車別酒駕,張男不聽勸,更嗆聲自己不是小孩子、可決定自己能不能騎機車等語。
合議庭指出,張男不僅逞強酒駕,撞到人還直接逃走、不顧被害人死活,犯行極為惡劣,造成洪男因此喪生、子女悲痛欲絕,所生損害甚鉅,犯行應予嚴懲,張男除了酒駕緩起訴外,雖無其他犯罪前科,但交通違規紀錄之多,顯見確有不守法的心態與習性。
不過張男認罪,已跟洪男子女達成調解獲得原諒,洪男子女同意輕判張男甚至給予緩刑機會,主因是家屬雖然很心痛,但能體諒擔任廚師的張男也是經濟弱勢者、月入4萬5000元仍須扶養7歲女兒,所以不希望張男被重判。
合議庭考量張男確實積極彌補被害人家屬、犯後態度尚佳,但生命可貴,張男10年內再犯酒駕行為,構成累犯加重要件,今將他所犯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6月、肇逃罪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8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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