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錯了,並不是違建,是合法建築
但問題是
他們主張的通行道路,其實是住宅區的土地
原本住戶的房子申請建築時
就因為後面(就他們認為道路那一塊)還有一塊地
並不臨道路,所以是以社區後面的巷道通行申請興建的
結果現在反而以後面(就是爭議的停車場土地)通行,把自己興建房屋的道路部分違建成廚
房,把自己的路堵死
因為建管單位資料很清楚
所以他們怎麼灰都不會贏
要通行就請把自己違法增加部分拆除
※ 引述《xz4979265 (職業王黑)》之銘言
: 阿肥我看東港那個餐廳
: 好像蓋一個停車場
: 然後原本的住戶拷貝說沒辦法進出
: 沒想到他們12戶都是違建
: 重點他們還敢走上街頭
: 不趕快把違建拆一拆
: 是在鬧什麼啦?
: 台灣違建最大是不是
: 有沒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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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合法是建物領有建照使照
建物本體本來就是合法的
非法的是違法增建部分
建物不會因為你有違法增建
就整棟變成違建好嗎...
※ 編輯: patiger (42.77.142.79 臺灣), 05/11/2026 10:0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