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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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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財富傳承百年有譜 金管會擬開放連續受益人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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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為打造具台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以跨部會合作方式推動法規調適與投
資環境建構,針對外界高度關注的家族信託稅制議題,金管會今(5)日宣布擬開放「連
續受益人信託」,讓高資產家族得以實現「百年信託」,目前可承作相關信託業務,有銀
行、外銀分行、證券商,以及信合社等55家金融機構。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顯邀集財政部、法務部,以及金管會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已就
「連續受益人信託」的存續期間可長達一百年及所涉及的課稅原則已獲致共識,將有助於
促進我國家族辦公室及資產管理產業的發展。
金管會指出,「連續受益人信託」係一種能使家族資產得以隨家族世代更迭而持續運作的
信託制度,為國外家族信託常見作法;然而,我國因相關制度缺乏配套,致這項信託業務
未能得到重視。近年因政府積極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在相關部會積極聯繫溝
通下,法務部於2023年作成函釋,確認在現行信託法律體系,約定明確信託存續期間且受
益人可得確定之前提下,得於信託契約中為連續受益人的安排,且得以後代子孫為後順位
受益人,並約定受益人取得及喪失受益權的條件。
透過跨部會研商,確認「連續受益人信託」的受益人取得受益權,係基於信託契約約定的
條件成就,因此,信託契約約定明確存續期間(不超過100年)及受益權變更的條件,且
信託存續期間內,委託人及受益人對信託財產及受益權不具備決定權與實質影響力等要件
,後順位受益人因契約條件成就而取得受益權,無涉贈與或繼承,故不發生課徵贈與稅及
遺產稅問題,後續財政部將會依據跨部會研商決議,發布「連續受益人信託」課稅原則函
釋,提供信託業者、納稅義務人及稅捐稽徵機關遵循。
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解釋,以往家族財產每傳承一代,變更受益人就要課徵一次稅,透過
「連續受益人信託」修法,家族財產繼承一次性課稅即可,而非每次受益人變更就都要課
稅,透過完善的信託制度環境,實現「百年信託」的願景以接軌國際,期能提供高資產家
族更安心的財富管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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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4)
推
Yefim618
應該狠狠充公
101.8.249.83 05/05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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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anyee
不錯啊,遺產處理很累人
36.239.100.245 05/0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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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ins
刮錢嘍
111.82.155.130 05/05 19:37
→
poasdm
擬?
61.229.99.113 05/0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