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ETtoday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 葉品辰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嘉義某大學生控「2科被當是霸凌」求國賠200萬!遭法官打臉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一名就讀某大學特殊教育系的學生,不滿2門課程被評定不及格,並指控校方處理霸
凌申訴涉有怠惰,導致其承受巨大精神壓力,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200萬元並要求公
開判決書,不過,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校方處置並無違失,成績評量屬於教師專業判
斷,判決駁回學生請求。
判決指出,該名學生主張在校修習「特殊教育班及實務」及「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
施」課程時,雖屬合法請假,卻遭任課教師列入出席扣分,並與缺席淘汰門檻併計,形同
「一事兩罰」,再加上同儕評分機制與缺乏明確標準,導致最終成績不及格,認為已構成
校園霸凌,並對校方提起申訴。
學生進一步指控,校方未依規定期限處理其申訴案件,甚至以「非屬霸凌事件」為由不予
受理,形同關閉救濟管道,讓其陷入極大心理壓力,因此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並要求校
方將判決全文刊登於官網顯著位置至少30日。
校方主張,接獲通報後即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議,認定該案不符
合校園霸凌構成要件,依法決議不受理,整體程序均符合法令,並無所謂吃案或包庇情形
。
法院審酌後認為,學生成績評定屬於教師專業評量權範圍,具有高度專業性,屬行政機關
的「判斷餘地」,除非有明顯違法或裁量濫用,否則司法應予尊重。本案中,校方已依程
序進行審查,並說明不受理理由,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此外,法官也指出,學生雖主張因校方處置導致嚴重心理壓力,但未提出具體醫療證明或
心理評估資料,難以認定其損害與校方行為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綜合以上,嘉義地
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校方有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的情形,學生請求國家賠償與相關附帶要
求均屬無理由,最終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505/3160567.htm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40.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777967836.A.2E7.html
※ 編輯: kenny1300175 (114.24.140.121 臺灣), 05/05/2026 15:57:23
推文 (10)
噓
hirok
不是喔 高虹安的論文學校判沒抄 法官判有抄
61.220.75.127 05/05 15:59
→
hirok
所以學生學科有沒有及格 是法官說了算喔
61.220.75.127 05/05 15:59
→
hirok
你這法官還想把責任推給學校老師啊
61.220.75.127 05/05 16:00
→
paladin499
看看監察院要不要調查
114.136.200.192 05/05 16:01
噓
CHYYP
笑死 這樣也想當老師?
49.215.100.160 05/05 16:02
推
Insania
這樣也行呀XD
49.216.129.177 05/05 16:04
→
stevenpiglin
那你就不要被當啊 嘻嘻
39.12.153.101 05/05 16:24
→
rushfudge
少子化連猴子都收了嗎
111.82.97.17 05/05 17:25
推
chris44099
還有同儕評分機制,看來就是分組擺爛
1.172.142.45 05/05 18:39
→
chris44099
的那種
1.172.142.45 05/05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