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不能檢舉
警察看到也都不罰
還會有法治人員報復檢舉違停的人
還會為了選票去教訓那些警官
那幹嘛不乾脆移除交通條例裡面的違停
紅黃線都塗黑就好啦
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而且這樣還解決了停車格不足的問題
全部改成停車格收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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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13)
推
sazdj
40%智力沒那麼高
49.215.234.104 05/0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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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BOY
我不知道 台灣價值是無法理解的
49.216.160.248 05/0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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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u
會違停就是不想停格子啊
1.170.65.61 05/0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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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light
那禁止人民考駕照我就OK
42.70.206.50 05/0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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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light
附加禁止開車
42.70.206.50 05/0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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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robot
這樣沒罰鍰不方便
180.177.202.77 05/0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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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x
面子問題 有劃可以假裝有法規
1.173.204.209 05/0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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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anowsky
改掉要是法界人員因為你違停受傷了 找
1.171.19.203 05/0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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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anowsky
誰賠?
1.171.19.203 05/0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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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oreb00124
國賠啊
49.216.133.8 05/03 20:45
推
arickal
你不是第一個提出此見解的人
61.216.114.197 05/03 20:50
推
pat740515
台灣的法律不是拿來事前遵守的,而是當
114.137.205.26 05/0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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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740515
發生事情時有依據可以咎責
114.137.205.26 05/03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