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色學長「利用借書機會襲胸」 摸學妹1分鐘不放手…這下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6-05-01/1024/20260501002726.png
高雄一名趙姓男大生,利用借書的機會,竟在租屋處對同校學妹伸出鹹豬手!不僅從後方
環抱觸摸其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趙姓男大生,利用借書的機會,竟在租屋處對同校學妹伸出鹹豬手!不僅從後方
環抱觸摸其胸部,甚至不顧學妹身體已往前傾閃躲,仍「堅持」摸了長達1至2分鐘才肯罷
手。學妹事後崩潰提告,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這不是單純的「吃豆腐」性騷擾,而
是觸犯刑責較重的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校園性騷擾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31日晚間9點多,還在就讀大學的趙男,利
用學妹A女到其位於高雄市三民區租屋處「借書」的機會,趁四下無人直接從後方偷襲。
趙男先是將手臂搭在學妹肩上,下一秒竟隔著衣服由上往下大肆觸摸A女胸部。
A女當場嚇壞,身體本能地向前傾試圖躲避「鹹豬手」,沒想到趙男卻視若無睹,繼續上
下其手,整個過程長達1至2分鐘才依依不捨地鬆手。A女事後不甘受辱,決定不再姑息,
報警提告。
這起案件在法庭上,趙男雖坦承有摸,但辯護律師主張這只是學校性平會認定的「性騷擾
」,希望法官從輕發落。然而法官審酌,一般性騷擾通常具有「偷襲」、「短暫」的特性
,大約僅有幾秒鐘;但趙男不僅摸了長達1、2分鐘,甚至在學妹明顯以肢體動作(前傾閃
躲)表達抗拒時,還繼續觸摸,這已經嚴重妨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與單純破壞寧靜
的性騷擾有別。
法官痛批,趙男為滿足私慾,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造成A女身心受創,且至今未能達
成和解。不過考量趙男無前科,且開庭時已坦承客觀行為,因此量處最低刑度6月,可易
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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