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看到好幾部行車紀錄器影片
有些路人站在斑馬線不知道要幹嘛
禮讓他又不過 問了一下才知道沒有要過馬路
規勸路人沒事不要站斑馬線上 大家會怕被檢舉不敢通過
路人還會反嗆我不能站這裡逆 你管這麼多
法規為何不改成有明確穿越馬路行走中的連續動作才需禮讓
不禮讓導致中斷路人的行走動作才算違規
這時要罰多重都可以
這樣不就可以減少爭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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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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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ing
人家帝王條款
114.136.0.11 05/01 14:46
噓
k385476916
有些假動作怎麼算
110.30.160.156 05/0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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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nshend
假動作就讓阿 遇到智障讓他有什麼關係
39.9.209.136 05/0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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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JL
有些行人還會慢走然後一直盯著你喔
111.248.21.166 05/0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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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BOY
警察本來就有裁量權 不過現在的操作很
101.12.146.98 05/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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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BOY
謎就是了 違停可以勸導取代開單 但...
101.12.146.98 05/01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