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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記者郭韋綺/高雄即時報導 : 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爆出勞務爭議,一名家長指控,孩子擔任游泳池場地助理,連 : 續工作5天、每天超過10小時,比賽結束後卻被告知沒有薪水,怒批把學生當免費勞力做 : 白工;校方回應,主辦方認定未滿16歲不能領津貼,經協調後僅以600元現金和400元禮券 : 作為補償。 : 推 FateOFP: 給他自願義工證書 101.10.85.7 04/29 09:15 但以校園內的「義工」生態來講,不像會觸及這些領域啊? 就一般認知而言,大多是: 一、去老人院(孤兒院)關懷落單(被社會邊緣)的人士,或去「慈善廚房」幫忙準備、 清洗食材 二、協助打掃周遭環境 等這些相對輕便的工作,至於高風險的(尤其是在「慈善廚房」的料理,因為涉及火候相 關,不能放著他們獨自去控制),大多都不會特地觸及 至於像原文所提的「場地助理」之類,從一位學生的視野來看,這已經悖離一個「義工」 的定義太遠了吧? 雖然以學校的角度來講,「義工」本不該求回報 可是以文中提到的情況來看: 一、「助理」需要管理的庶務會比一般「義工」繁重很多吧?(如需要注意水源品質、是 否有海藻之類的不衛生狀況) 二、範圍的定義也不甚明確,《勞基法》違法嫌疑甚囂塵上 目前已經發生「童工」質疑,雖然服務對象都是同年齡層的學生(非成年人),但因而衍 生的疑慮,至少該要好好解釋清楚才是...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0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c/bbs/Gossiping/M.1777431809.A.7AD.html ※ 編輯: laptic (180.74.218.203 馬來西亞), 04/29/2026 11:07:48

推文 (4)

preisner 有先和學生及家長說明是義工無薪嗎??? 60.248.161.28 04/29 11:05
OrangePest 真的計較下去要學生打掃校園算不算童 106.64.128.62 04/29 11:13
OrangePest 工 是不是該給薪水 106.64.128.62 04/29 11:13
lpbrother 八卦板最愛的做功德 27.242.88.74 04/2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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