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安樂死
本木村讀碩班的時候
剛好有寫過相關報告
算略懂略懂
就來發一篇優文
正文開始:
憲法保護了人的各種權利
其中包含生命權跟自由權
而當權利打架的時候
如安樂死
該怎麼辦呢?
目前學界跟實務界
是以生命權>=自由權
為主要共識
這也是為什麼
你/妳有自由
但你/妳沒有安樂死的自由
而原po所說的生命所有權
並不存在這個權利
對「財產」才有所有權
而「生命」不是財產
以上
※ 引述 《hshshs》 之銘言:
: 標題:Re: [問卦]王俐人:我的奶子是我的 想給誰看就給誰看
: 時間: Tue Apr 28 09:13:24 2026
:
: 想起一句話
:
: 我的生命所有權不是我的那又是誰的
:
: 我生病不想活
: 關路人什麼事
:
: 請支持安樂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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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木村引用的文
跟奶子文沒關係好嗎= =
是這樣沒錯
寵物目前在法律上是被當成「物」看待的
你女乳症患者還要看別人的奶哦= =?
順便買勞力士
k38早
※ 編輯: elec1141 (114.136.214.18 臺灣), 04/28/2026 09:31:47
※ 編輯: elec1141 (114.136.214.18 臺灣), 04/28/2026 09:32:30
寵物是「物」的概念規範在《民法》裡
不能虐待動物是《動保法》的規範
不同法規有時會有衝突
稱為「法的相對性」
一個原則「特別法優於一般法」
動保法對於民法來說
是特別法
所以 你不能虐待狗
這也是廢死理論支撐點之一
也就是為什麼法律人
大部分都是反對死刑的
在法律人提出這些之前
一般人對政府來說
都像奴隸一樣的存在
不管哪個時期哪個文明都是
所以 法律人讚讚(比大拇哥
不正確
當生命可以被物化的時候
就會造成可怕的後果
像賣身契、變成奴隸之類的事發生
除非文明倒退
或法律學者集體腦抽
否則不會讓這種情況發生
※ 編輯: elec1141 (114.136.214.18 臺灣), 04/28/2026 09:50:12
本木村在修這堂課的時候
授課教授跟沈伯洋一樣
都是 (挪抬)李茂生教授的學生
想法上可能有很大一部分重疊
※ 編輯: elec1141 (223.136.78.46 臺灣), 04/28/2026 10:17:37
哪個部分?
廢死不在這篇文章重點
所以只簡單說一下
只能說兩方都是這樣
畢竟人多嘴雜
※ 編輯: elec1141 (223.136.78.46 臺灣), 04/28/2026 10:51:57
推文 (25)
噓
MJdavid
這跟奶子有什麼關係?
122.116.140.114 04/28 09:27
→
vowpool
我的狗是我的財產
125.227.40.62 04/28 09:28
噓
derrick1220
好了啦大村拓哉
61.71.74.51 04/28 09:28
→
derrick1220
對ㄚ沒奶子圖再那邊扯1堆
61.71.74.51 04/28 09:29
推
OPPAISuki
有錢就飛去瑞士 安樂死就好
36.225.179.160 04/28 09:30
→
k385476916
木村早
27.52.38.71 04/28 09:30
→
hamasakiayu
那為啥我虐待我的充氣娃娃沒犯法
114.34.122.134 04/28 09:33
→
hamasakiayu
但虐待我的狗卻犯法?都是個人財產啊
114.34.122.134 04/28 09:33
→
hamasakiayu
且生命權也不是被國家完全保障的
114.34.122.134 04/28 09:34
→
hamasakiayu
有死刑,有執法人員豁免條款
114.34.122.134 04/28 09:34
→
hamasakiayu
有以殺傷為目的的武器與訓練
114.34.122.134 04/28 09:34
→
hamasakiayu
換言之,是甚麼不是甚麼,是依靠法律
114.34.122.134 04/28 09:35
→
hamasakiayu
在後來重新定義的
114.34.122.134 04/28 09:35
推
steelheart3
什麼權利義務都是法律人說你有才能
223.138.86.184 04/28 09:35
→
steelheart3
有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223.138.86.184 04/28 09:35
→
hamasakiayu
而這個定義並非是真理
114.34.122.134 04/28 09:35
→
hamasakiayu
隨時可以依法調整
114.34.122.134 04/28 09:35
→
hamasakiayu
所以你說不存在這個權利,僅限於
114.34.122.134 04/28 09:36
→
hamasakiayu
目前台灣法規,但非指不存在這種概念
114.34.122.134 04/28 09:36
→
hamasakiayu
也並非人們不該爭取此概念為被定義的
114.34.122.134 04/28 09:37
→
hamasakiayu
基本權利
114.34.122.134 04/28 09:37
推
kaminari22tw
木村伯洋是你?
101.10.171.255 04/28 10:01
→
hamasakiayu
重疊沒關係,重點是你論點退縮了
114.34.122.134 04/28 10:30
→
hamasakiayu
請恕我大膽說一句,廢死不值一辯
114.34.122.134 04/28 10:31
→
hamasakiayu
在純邏輯的世界中,廢死純在一堆雙標
114.34.122.134 04/28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