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明明應該是重視人權
用追求自由 平等 博愛的精神創建的司法體系
理應嚴懲侵犯他人基本人權的罪犯
怎麼現行的司法人員屢屢踐踏被害者的權益
數度縱放罪犯?
導致社會上其他潛在的罪犯肆無忌憚
助長犯罪風氣
法官還可以屢屢依循先前的判例
繼續縱放加害者
執法者應該是對得起社會
除暴安良要給社會安定
怎麼現在都反過來?
這樣的司法成果
還有臉跟納稅人要飯吃?
吃你媽的逼
眾多納稅人都嚇到孩子也不敢生了
有錢就要先移民
既然司法體系已經寡廉鮮恥如斯
公民另立一個新的又何妨?
歷史上的掌權者都是如何矯正執法不公的歪風的?
有沒有廢舊立新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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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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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o
立委們為什麼都不修法 都是共犯
220.134.41.208 04/25 06:57
推
peterjfs
因為你各位投綠圾啊
101.12.154.76 04/25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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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421
下次不要投假台獨新賣台的民進黨
42.79.10.132 04/25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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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rch0301
沒有我覺得綠共自然可恥 但投藍的也
114.140.89.243 04/2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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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rch0301
未必能好好修法
114.140.89.243 04/2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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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7098
沒救。執政爛,在野的更爛。打掉重練
180.218.232.143 04/2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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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dio
藍綠都根本放任法匠獨裁
39.12.153.145 04/2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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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sz
這就是民進黨的司法改革成果,以前喊司法被
1.163.96.51 04/25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