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AI台灣是否有罪犯轉勞動力的法條
結果好像有耶
1. 監獄作業賸餘分配(間接賠償)
根據 《監獄行刑法》第 37 條,受刑人在監獄內從事作業所獲得的收入,扣除成本後
的「作業賸餘」,會有固定比例分配如下:
10% 提撥為「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這筆錢會進入政府的專戶,用來支付給所有符合
條件的犯罪被害人,作為「犯罪被害補償金」。
60% 充作受刑人的勞作金:雖然這筆錢歸受刑人,但若受刑人對被害人負有民事賠償責
任,被害人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受刑人在獄中的這筆勞作金(雖然金額通常極低)。
2.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由國家先行墊付)
台灣並非讓罪犯「勞動賠償」,而是由國家先撥款補償。
補償制度: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若被害人因犯罪受重傷、死亡或性侵害
,國家會先支付一筆**「犯罪被害補償金」**(如死亡 180 萬元、重傷 80-160 萬元等
)。
經費來源: 這些錢的部分來源正是上述的「監獄作業賸餘」以及「沒收之犯罪所得」
。
代位求償: 國家支付後,會向加害人(罪犯)追償這筆錢。
3.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律責任的確立)
被害人可依 《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判決結果: 法院會判決被告須賠償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執行問題: 如果罪犯入獄且名下無財產,被害人雖有「勝訴債權」,但在現行法律下
,無法強迫受刑人進行「額外的勞動」來加速還債,只能等待其出獄後找到工作再行扣薪
,或扣除極微薄的獄中勞作金。
問AI的結果也說至少有6萬人左右符合
這樣不是正好能解決缺工問題?
怎麼每個都放出來?
難道監獄也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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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8.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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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頭尾以外我打了什麼奇怪的東西?
※ 編輯: alucard6310 (101.10.78.32 臺灣), 04/24/2026 11:42:45
※ 編輯: alucard6310 (101.10.78.32 臺灣), 04/24/2026 11:43:40
推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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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你複製貼上就算了 自己打的部分也先看一下
111.248.123.225 04/24 11:36
推
kyowinner
拉去蓋長城
175.182.249.37 04/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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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你看最後那三個問句 都少字了
111.248.123.225 04/2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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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11111543
怕事啊,獄警人力短缺,給他們拿器械
101.9.33.66 04/2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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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11111543
機具很難盯
101.9.33.66 04/2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