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國跟南韓都有
30天的離婚冷靜期
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也有分居期的限制
為何台灣沒有這樣的法律與制度呢?
只要去戶政事務所就辦好離婚了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冷靜期至少30天也蠻合理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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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噗 我只能說 你是好人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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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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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cv
為什麼要多痛苦30天
223.140.237.57 04/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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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y98
根本沒有必要 後悔了再復婚就好
36.238.18.97 04/2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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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
30天計畫謀殺?
195.86.42.66 04/20 10:06
推
linwuno
這樣很多男生會沒有家可住
61.228.217.74 04/20 10:09
推
hosen
因為女權
42.79.29.208 04/20 10:09